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025年3月25日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常委会监督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解决,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计划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开展监督,为广元现代化建设注入动能。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政务服务效能、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和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法定议题)。
(二)听取和审议广元市2025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经济运行和主要指标完成进度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 8 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法定议题)。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及“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和经济运行的主要情况,“十五五”规划纲要科学编制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 10 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法定议题)。
(四)围绕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保障改善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5月完成。由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港澳台)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围绕全市侨台资企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规划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 7 月完成。由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港澳台)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的重大意义,围绕乡村振兴全面发力促进农民全面增收、新型城镇化、城乡功能衔接资源流动、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推进等开展监督,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一)围绕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政策执行力度、项目建设内容、资金与技术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7-8月完成。由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围绕我市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和耕地保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流出耕地恢复进展、土地流转、整改措施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8月完成。由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报告。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产业振兴、农民增收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法定议题)。
三、推动增进民生福祉与权益保障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置于突出位置,围绕工会法及其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报告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消防安全、推动就业、校外培训、老年人权益保障、执业医师考核教育开展监督,推动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民生福祉。
(一)开展广元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视察。重点视察地方各级政府、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以及对消防工作的考核机制、结果应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视察报告计划在4月完成。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围绕就业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大学生就业、农民工返乡就业、创新创业、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人才吸引以及“智改数转”带来的就业形势变化,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 6 月完成。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围绕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资质审核及年检制度落实、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培训机构管理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6月完成。
由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执业医师资格准入制度执行、医师定期考核与继续教育机制运行、医疗机构依法聘用执业医师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计划在 8 月完成。由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等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计划在 10 月完成。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围绕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落实、河湖长制条例、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贯彻实施等开展监督,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环境质量状况、环境保护规划、环境污染防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生态系统治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法定议题)。
(二)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河湖长制体系及工作职责落实、河湖水质、河湖保洁、生态环境巩固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计划在5-6月完成。由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开展《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湖区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情况,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计划在5月完成。由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审议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牵头、相关委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监督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依法行权、履行法定职责情况的监督,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公平、公正、高效行使,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检“两院”上半年重点工作、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环境资源审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等开展监督,推动法治广元建设。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2024年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权力监督、政府备案审查工作开展等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 4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法定议题)。
(二)听取和审议广元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市人
大常委会 2024 年度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情况,备案审查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 4 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法定议题)。
(三)听取和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 6 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法定议题)。
(四)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环境资源审判、“两庭”建设、少年审判、执行难综合治理等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
报告拟安排 8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法定议题)。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民事检察、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法律监督等工作情况。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法定议题)。
六、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资、债务管理监督
积极推进预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实效。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 2025年1至6月全市及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预算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法定议题)。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 2024 年市级预算决议落实及预算执行、支出政策实施情况,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 8 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预算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法定议题)。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管理监督、 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预算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法定议题)。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财政政策执行和预算绩效管理及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事项的审计情况。报告拟安排在 8 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预算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法定议题)。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预算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法定议题)。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府债务决策部署情况、债务总量、结构、新增、项目安排及使用绩效、债务偿还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预算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法定议题)。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 2025 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2025年度预算调整情况、1至11月全市及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预算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法定议题)。
(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 2024 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预算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法定议题)。
(九)听取和审议部分预算单位关于2024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与《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规定,确定报告单位和报告内容。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预算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法定议题)。
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法律法规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做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表态、颁发任命书等工作,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扎实开展“八五”普法终期评估。开展监察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制讲座,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导检查。配合做好全国、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等工作。配合强化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维护国家法治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