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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5-07 14:03    阅读:138次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4月29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左尚勇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由我代表法工委将2024年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2024年,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法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依法履行备案审查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推动法治广元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有件必备”原则,实现备案审查全覆盖

备案是审查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全面精准的备案,就没有持续有效的审查。一方面,做好日常备案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与报备机关的沟通协调,通过备案提醒、核对目录、退件重报等方式,督促其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确保规范性文件应备尽备。另一方面,定期开展集中备案。今年3月,向市本级“一府一委两院”及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印发通知,要求各制定机关对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和废止的情况进行梳理自查,报送2024年规范性文件目录,并查漏补缺,对未及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集中报送备案审查。

2024年,共接收备案文件50件,主动审查率100%,实现了对各类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全覆盖。总体来看,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能够按照规定及时、规范履行报备义务,自觉接受监督。

同时,扎实做好市人大常委会自身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按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6件,确保报送及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报送备案的文件全部通过审核并予备案。

(二)落实“有备必审”要求,严把备审文件质量关

积极有效开展审查工作是做好备案审查的核心和关键。2024年,法工委立足于“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相结合”,严格按照法定审查标准,扎实开展审查工作,着力提升备审工作效能。一是规范开展形式审查。安排专人负责备案审查文件材料接收、核对、登记等工作,利用好登记台账和备案审查平台,对于文件不齐全、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反馈制定机关予以纠正并重新报备。二是细致进行实质审查。坚持“双轨制”,备案文件由法工委进行形式审查后,根据文件内容分送市人大有关专工委,各委室结合法律规定和自身工作经验,严格按照合宪性、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审查标准进行同步审查,共同研究提出审查处理建议。总体来看,2024年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质量较好,没有发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

2024年度,未收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

(三)开展“专项清理”行动,推动问题整改见实效

开展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是备案审查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促进立法适应改革和社会发展要求的重要方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新情况,法工委组织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人大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清理工作中,在完成本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同时,我委加强沟通协调,督促指导各地方及时、规范报送材料,对清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指导,统筹推进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形成了清理报告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清理结果显示,我市现有规范性文件不存在上述问题。同时,结合集中清理工作,提醒相关单位在今后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四)加强制度能力建设,夯实备案审查工作基础

制度和能力建设是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支撑。一是落细落实条例,夯实制度基础。去年,我省制定并通过了《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该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规范性文件报备范围不统一等实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规定。条例一经出台,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培训学习,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明确贯彻实施条例的总体思路、主要措施及相关要求,确保各文件制定单位能够学好、用好条例,使得条例各项规定能够有效落实、真正服务于日常工作。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夯实能力基础。注重自身能力提升,参加全国、省备案审查培训班,深入学习备案审查范围、时限、标准等要求,提升备案审查工作队伍业务能力和素质。加强对县区人大和市本级备案审查机关的工作指导,组织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和省备案审查条例的集中学习研讨,建立规范性文件事先征询意见反馈机制,开展备案审查调研、查阅备案案卷并通报备案审查典型案例,利用微信群、电话、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日常工作督导。三是加强备审工作信息化建设。贯彻省人大积极推进四川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试运行的要求,督促全市各有关单位安排专人担任数据库管理员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审核发布、账号管理、工作联络、运行使用反馈等工作,并提出“加强组织保障、落实保密要求、及时完成录入”的基本要求,确保数据库顺利运行,切实发挥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2024年,我市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是重视程度有所不足,部分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备案审查视为工作负担,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欠缺,报备迟、改正慢、工作粗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备案审查力量薄弱,部分单位未按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备案审查工作,人员调整频繁不固定,工作交接不及时,导致工作安排困难、下达任务推进迟缓。三是报备工作规范性不高,许多工作人员专业化程度低,对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的学习不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报备文件经常出现错误或遗漏。

2025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各项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提升备审能力、完善备审制度、确保备审质量,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落实于备案审查工作的方方面面。

一是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参照监督法和省备案审查条例及配套规定,制定备案审查工作指南,通过流程图、表格等形式,明确备案审查范围、备案审查流程、备案材料要求等重要事项,进一步规范备案工作、细化审查标准、推进工作衔接,实现提质增效。

二是健全备案审查制度机制。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促进与党委、“一府一委两院”、县区人大等备案主体之间的衔接联动、协调配合与信息共享。健全备案审查专项报告机制,认真履行每年度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法定职责,监督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年初对上一年度各单位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单位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

三是加强同县区人大的联系指导。开展内部学习,组织市人大各委室人员学习备案审查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增强各委室备案审查工作能力,便于同步审查制度的有效运行。召开备案审查培训会,组织市县两级有关单位的备案审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和技能培训,邀请省人大有关专家对省备案审查条例及配套规定进行讲解,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工作队伍专业素质。持续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用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提高备案审查质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