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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人大常委会有序推进人代会议事规则修改工作

发布时间:2023-10-18 17:17    阅读:811次

10月17日,广元市朝天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广元市朝天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并对该项工作进行再次安排部署,表明朝天区人代会议事规则修改工作进入会议审议阶段。

此次修改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保证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二是学习借鉴全国、省、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成功经验,总结提炼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实践成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根据实践发展确有必要修改的,与时俱进加以修改完善;可改可不改的不作修改,以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三是充分反映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有关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发生的新变化,完善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严谨规范、务实高效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修改的主要内容涉及总则、会议准备、主席团、代表团工作、计划、预算审查和批准、民生实事票决、会议选举、会议机构设置、

会议公开等具体方面,议事规则由9章60条增加到11章63条,对部分文字作了修改,条款作了相应增减和调整。

据了解,现行的广元市朝天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于2012年3月11日广元市朝天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是区人民代表大会行权履职的重要依据。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要求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议事规则修改工作,纳入了2023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并提出了意见要求。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办公室和有关专(工)委,对照地方组织法和全国、省、市人大议事规则开展了专题研究,听取了“一府一委两院”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对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经区八届人大常委会两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