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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斌在调研全市红十字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推进情况时强调要:

发布时间:2010-03-29 16:43    阅读:2286次

 

     克期完成灾后重建任务     努力彰显红十字精神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斌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红十字会等单位的负责同志,深入到苍溪等县,调研全市红十字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推进情况。

       “5.12”汶川地震发生至今,苍溪县共争取到红十字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33个,资金5650.5万元,其中,总会首批援建项目15个(学校8个、卫生院5个、新村和村民活动室各1个),资金2669.5万元;第二批援建项目11个(学校4个、卫生院7个),资金2522万元;其它红十字会援建项目7个,资金459万元。目前,已开工项目25个,占项目总数的75.7%(其中,竣工项目15个,占45.4%;已完成主体工程项目7个,占21.2%;正在进行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项目8个,占24.2%)。总会首批援建项目于2009年3月底全部开工,推进较快,已有8个投入使用;第二批援建项目进展顺利,其它红十字会援建项目也正抓紧实施。该县还自加压力,明确提出在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红十字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任务。

        全市红十字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推进情况:(一)基本情况。截止2010年2月底,全市共实施红十字系统灾后重建项目632个,援助总金额61056.44万元(浙江省对口援建项目未统计在内)。援建方有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四川省红十字会、台湾红十字组织、兄弟省市红十字会以及境外红十字会等。其中:博爱学校79所,援助金额32478.2万元;博爱卫生院77所,援助金额11677万元;博爱新村27个,援助金额4195.5万元;博爱村卫生站413个,援助金额3638万元;博爱村民活动室5个,援助金额30万元;其他项目10个,援助金额5147.74万元;黑龙江援建项目21个,援助总金额3890万元。截止目前,市红会共收到红十字系统援建项目资金42557.2万元。(二)实施情况。中国红十字总会援建项目518个,已开工411个,占79.3%;未开工107个,占20.7%,均为第二批和第三批项目。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援建项目58个,已开工51个,占87.9%;未开工7个,占12.1%,均为第三批项目。四川省红十字会援建项目3个,已完工1个,已开工1个,未开工1个。台湾红十字组织援助项目16个已全部开工。其他兄弟省市红十字会援建项目8个,已开工5个,未开工3个。境外红十字会援助项目6个,已开工4个,未开工2个。

        总体来看,全市红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较为顺利,推进较快,项目管理比较规范。但也存在个别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的问题,特别是总会第一批项目中,因场镇规划调整、多次进行地勘和多次进行设计更改等客观因素,导致个别项目进度严重滞后。如,元坝区射箭乡博爱小学、朝天区大滩镇博爱卫生院等。此外,因青川个别乡镇(村)恶劣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也严重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目前仍有20余个村卫生站项目实施还处在基础施工阶段。红十字宣传和标识工作也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斌对红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市红十字会抓项目工作不等不靠,主动出击,两眼向外,内引外联,项目争取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并取得可喜成绩;坚持科学规划,强调红会灾后项目与学校布局调整、卫生资源均衡配置、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等相结合,注重全局性、协调性和科学性,既着力解决当前上学、就医等现实问题,又统筹考虑公共服务的长远发展;强化项目督导工作,做到了人员、责任、任务、目标、考核“五落实”,基本实现了对项目的全程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处于可控状态;严格资金监管,实行专户存储,单独核算,项目开工后即拨付第一期项目资金(援建资金的50%),主体完工并经监理签字认可和县(区)红十字会验收后再拨付第二期项目资金(援建资金的2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规定的标识设置后拨付第三期项目资金(援建资金的20%),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审计决算后予以拨付,各县(区)红十字会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分批次直接向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不仅保证了资金安全,而且节约了资金,绝大部分项目建设单位都有资金节余。对苍溪县采取财政垫支以提前启动项目建设,聘请建筑专业技术人员不定期巡查,组织教师、医务人员等参与监督等措施,武斌副主任亦给予了肯定。武斌副主任强调,红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多、性质特殊,捐赠方意愿明确,要求严格,各级红十字会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受援单位要本着对红十字会负责、对捐赠方负责、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态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她要求,要围绕灾后重建“三年目标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措施,对在建和即将开工的项目,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克期完成任务;要高度重视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严格建设质量标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为建设援建方、受援方、受益群众“三方”满意的优质工程奠定坚实的基础;对已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但资金尚有节余的,要尽快开展结算、审计工作,按照程序要求完善报批手续,争取利用好剩余资金搞好配套建设;认真做好红十字宣传工作,规范红十字标识和博爱纪念碑、牌、匾的设置,加大对援建方的宣传和对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宣传力度,采取邀请援助方参加援建项目竣工活动等形式,扩大社会影响,建立友好关系,争取后续援助;要把项目建设与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帮助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建立基层红十字组织或发展为红十字团体会员单位,大力弘扬红十字精神,动员社会力量,共同致力于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和和谐社会建设;要认真研究,统筹考虑,合理安排,争取在人、财、物等方面创造更好的条件,以不断适应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