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7-01-22 17:21 阅读:1528次
1月22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爱武、苟英明、田中文、唐小平、田诚,秘书长任利国和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各代表团临时召集人建议名单、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执行主席分组建议名单、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副秘书长建议名单、主席台就座人员建议名单。审议通过了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建议名单。审议了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广元市2016年上半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广元市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邓光志在讲话中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面准确地把握会议精神实质,结合工作实践抓好贯彻落实。开好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意义重大,会议筹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科学统筹,合理调配力量,切实做好大会各项筹备工作。人代会期间,各位组成人员,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发挥表率作用,引导全体市人大代表,认真审查好各项工作报告,准确反映群众意愿,积极提出意见建议;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的要求,严守大会各项纪律规定,确保大会风清气正,圆满完成。
副市长胡国民,市政协副主席韩跃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齐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