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6-12-27 11:54 阅读:1602次
12月2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爱武、苟英明、田中文、唐小平、田诚,秘书长任利国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第二十九次会议精神,补选邓光志、邹自景为广元市出席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六五”普法情况的报告,并作出 “七五”普法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两法”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转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菜篮子”工程建设询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省运会筹备工作的视察报告、港澳合作交流及援建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民政府办理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办理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三型”法庭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关颐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还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法制讲座。
邓光志在讲话中强调,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突出典型带动,精心办好“广元发展—人大代表在行动”宣传栏目;要突出目标引领,认真抓好当前各项工作。
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少敏,市政协副主席韩跃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庆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齐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6名省、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