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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履职之我见

发布时间:2018-04-25 16:52    阅读:1661次


广元市利州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杨汉武

(2018年4月)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就是要听取群众心声,反映群众呼声,提出合理化建议,写出好的议案,才能履行代表之职,尽到代表之责。借此,谈谈个人的几点体会:

愿做“代言人”、不做“无位”代表。人民选我当代表,当好代表为人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有为才有位,代表就是要密切联系群众,悉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愿望,善于代群众说话,勇于为群众办事。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要依法、准时、有序参加各种会议,把人民群众的心声和愿望转化为议案及建议并带到大会上,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不辜负人民群众的嘱托,这样的人大代表在群众的心中才有地位。

     敢做“发言人”、不做“无声”代表。人大代表不应是“哑巴代表”的代名词。为保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职责,宪法、代表法和相关法律对此专门作了“言论免责”的特殊保护规定,即代表在人大会议上的各种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以确保人大代表能畅所欲言。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言论自由、畅所欲言,不等于胡言乱语、口无遮拦。因此,敢做“发言人”,一定是围绕党委中心和大会主题,建良言、献良策,真正反映人民的心声。

         争做“明白人”、不做“无知”代表。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了解国家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视察活动和调研活动,并结合自身的生活工作实际,善于征集群众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广泛收集提出议案、建议的基础素材,做知情知政的“明白人”,为履行人大代表职务打下基础,以便所提议案、建议具有法律和政策依据,能为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一府一委两院”所参考和采用。

  要做“清白人”、不做“无节”代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是对人大代表在品德方面和廉洁方面的要求。人大代表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和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率先垂范,廉洁自律,这对于树立和维护国家权力机关以及人大代表的威信,赢得人民的群众信任,行使好法定职责,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必须坚守法律底线,必须坚定政治信念,依法履行代表职务,做一名有节操的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