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
此次广元市人大会议收到10名以上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议案共10件。本次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这些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翟峰等12名市人大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元市委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的议案》,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符合本次大会议案的相关规定,特提请大会主席团,将该代表议案列为大会程序进行审议和表决。其它9件议案属于对政府工作的建议,按照《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方法》的规定,拟将这9件议案作为建议处理。
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大会主席团根据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建议,决定将翟峰等十二名市人大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元市委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的议案》交各代表团讨论,并根据各代表团的讨论情况,决定将该议案交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全体会议表决。
在2015年3月27日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闭幕会上,与会的全体市人大代表依法表决了翟峰等十二名市人大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元市委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