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代表工作制度建设。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坚持边实践边创新,边探索边总结,并先后制定出台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开展持证视察、联系代表等工作制度, 对代表议案办理时限、原则和交办、承办、督办、答复等各个环节的任务和责任进行了严格规定, 以及邀请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代表视察、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等赋予了新的内容。这些制度的建立与执行,为代表工作的深化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促进了全区代表工作走上制度化建设的轨道。
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行权。依法保障代表各项权利,是做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前提。为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坚持向区人大代表寄送“一报一刊”和区人大常委会公报、有关信息资料等,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为代表掌握信息、了解情况和履职创造条件。坚持每次常委会会议都要邀请2名相关代表列席会议,每次视察都要组织部分代表参加。为确保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我们把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由过去的300元/人.年增加到了1000元/人.年,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提高到了300元/人.年。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大力宣传代表履职的先进事迹,扩大人大和代表的影响面,为代表履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在闭会期间作用的发挥,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通过各种形式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区的旅游景区建设、亭子口库区移民工作、教育卫生灾后重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业园区建设等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并将视察中反映的问题和代表提出的建议及时转交区政府研究处理。新一届代表选举产生后,对市区人大代表进行了分组,各代表小组坚持每年11月份开展集中视察活动,为来年召开人代会做好调研工作,常委会专题听取代表集中视察情况的汇报,将各地代表视察建议汇总转交区政府研究办理。积极推荐人大代表担任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廉政效能监督员、行风评议员,进一步丰富了代表活动内容,增强了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常委会坚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了区级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办理工作扎实有效。在区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75件,办结率100%,代表满意率98%以上。常委会还将每次人代会上代表的审议发言进行梳理,形成综合性建议,转交区政府和相关领导,引起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落实。常委会除了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对办理工作的汇报外,每年都要选择5至7件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办理件,组织人大代表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跟踪监督、现场督办。区六届人大一次和二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10件,与区政府一起召开交办会议,要求在三个月答复代表。建立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开展优秀人大代表和优秀代表书面建议评选活动,以进一步调动代表履职热情,促进代表履职意识和能力的提高。
五、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对代表进行培训,提高其执行职务的主动性和履职能力,是搞好代表工作的前提。一是在召开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前,组织部分代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使代表培训工作从一般的履职培训转为结合常委会监督议题的专题培训;二是分期分批组织各乡镇人大主席、代表小组组长、市区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培训中心的代表培训学习;三是采取集中培训。针对换届后人大代表结构、素质、议政水平参差不齐的实际,在今年2月份的人代会上,对167名区人大代表进行代表法和监督法的专题培训。代表们普遍反映,这次培训效果好,收益很大。通过以上措施,使新一届人大代表整体素质得到有效提高,履职能力得到提升,增强了代表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
杨显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