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溪县委
(2013年7月5日)
自2011年12月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意见》精神,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县人大职能作用,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充分运用民主和法制手段,整合社会资源,规范社会秩序,聚合社会力量,加快了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一、健全机制,切实强化人大工作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县委不断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做到议大事时让人大有“位子”,作决定时请人大出“点子”,分任务时给人大压“担子”。一是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把人大工作纳入县委工作的总盘子进行安排部署,每届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县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一次人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机制,及时将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重大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等重要工作向县委报告,对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及时批转全县执行,为人大依法行权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健全重大事项参与机制。坚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制度,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县委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对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充分听取和吸纳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意见。全县重点工作由县四大家领导按板块分工运作。近两年来,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抓急难险重任务和重点项目20多项,实现了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把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交给人大开展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近两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形成专题调研报告21份,其中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天然气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调研成果被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三是健全人大工作沟通联系机制。明确县委专职副书记联系人大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定期碰头会和党政部门与人大委室对口联系制度。各乡镇党委也结合实际制定了改进人大工作、接受人大监督等具体措施,有效保障了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改进方式,全力支持人大行使职权
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一是全力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行使决定权。对全县全局工作、重点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都由县委提出总体思路后,通过政府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对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的涉及全局的决议决定,县委组织“一府两院”一起研究落实,对重要决议决定要求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落实到位。近两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就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法制宣传教育、杜里坝市政基础设施及景观工程采取BT融资建设等作出决议、决定28个,及时有效地把县委的重大决策转变为地方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二是全力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旗帜鲜明地支持人大依法监督,要求“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一府两院”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抄送县人大常委会或向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对县人大每次开展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项评议工作,县委都派专门领导参与,对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积极采纳好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不力的部门,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不落实的,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增强人大法律监督的刚性。三是全力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凡重要岗位及相关岗位干部候选人推荐,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都要参与推荐投票;凡需要人大选举、任命的干部,事先向县人大介绍县委的推荐意见,征求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去年以来,支持人大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3人(次),实现了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狠抓重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四、创造条件,不断优化人大履职环境
注重解决人大在开展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大力为人大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一是加大人大干部培养力度,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改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注重安排具有专业知识、能够长期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担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体现人大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合理确定人大机关的机构设置,建立人大干部能进能出的流动机制,优化人大干部队伍结构。近两年来,先后在人大机关提拔干部6名,从部门中选任了6名同志充实到人大机关队伍中,保证了人大机关的生机与活力。同时,高度重视乡镇人大建设,积极推行乡镇人大工作人员专职化,全县39个乡镇配备了专职人大主席,为做好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二是加大人大经费保障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人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对人大工作财政预算安排保持每年都有所增加,按规定落实学习培训费用,切实保证了人大开展各项工作的需要。提高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标准,从去年起,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的标准由以往的850元/人提高到了1000元/人,并落实了无固定收入来源人大代表参加人大会议、代表活动的误工和交通补助,切实保证了代表履职和人大开展各项工作的需要。解决人大机关工作用车、办公自动化、会议表决系统等问题,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物质保障。三是加大人大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作为全县各级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在县委中心学习组开设1次以上人大知识讲座,县委党校把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增强了全县各级干部的人大意识。在县电视台、苍溪周迅、苍溪党政网等媒体开辟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人大之窗”、“人大代表事迹”等专栏,多渠道、多角度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为人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近年来,我县在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及人大工作发展的形势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兄弟县区经验,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帮助下,充分发挥县委对人大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全力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权,努力推动我县人大工作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