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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奋力推动全县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13-07-18 17:56    阅读:24527次

 

中共旺苍县委

(2013年7月5日)

 

  近年来,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部署和要求,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积极从各方面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充分发挥了县人大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狠抓三个关键,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一)狠抓思想认识这个关键,始终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人大工作纳入县委重要议事日程,与党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县委要求全县各级党委站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对国家政权领导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科学规范党委与地方人大行使职权的关系,保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积极为全县各级人大依法履职、行使权力营造良好环境。县委常委会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人大工作汇报,认真研究人大工作;每年的县人大全体会议,县委书记都要与代表进行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围绕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专项任务,县委还给人大出题目、交任务,全力支持人大搞好调研、检查、考察活动,使人大工作同党委、政府工作协调有序,高度一致。

  (二)狠抓工作机制这个关键,不断改进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方式。县委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就如何科学规范党委和人大的关系,改进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方法进行专题研究,相继完善了一系列人大工作制度。一是完善了县委领导参加人大活动制度。明确由县委副书记联系人大工作,县上主要领导积极参加人大的会议和活动,不定期地走访人大代表及其组成单位,交流情况,听取意见,沟通感情。二是完善了人大工作汇报制度。县委常委会坚持每年至少两次以上专题研究人大工作,及时研究批复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请示报告,积极采纳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完善了人大参与党委决策制度。县委重大问题的决策、重要工作的部署,以及党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及时向人大通报;坚持邀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主动邀请人大有关同志参加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会议及组织的重大活动;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主动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请示汇报,保证了人大参与党委决策。

  (三)狠抓新闻宣传这个关键,努力为人大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委对人大宣传工作定期研究、统筹协调,在党内和全社会营造了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良好环境。切实把握宣传重点,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等法定会议和人大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等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结合县委改进工作作风相关规定,不断改进报道形式,把关注民生、体现民意作为新闻宣传的突破口,在县电视台开办了《人大代表风采》栏目,在全省率先开通了人大代表手机报,积极报道代表先进事迹和审议讨论、履行职责的情况,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结合起来,为人大工作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二、坚持四个结合,发挥人大在推进科学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一)坚持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相结合,支持人大依法行使决定权。凡事关全县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讨论;凡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职权内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全县的发展思路、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等重大事项,县委都作为建议或通过县政府作为议案,提交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一府两院”按照人大决定严格执行。县人大始终将县委的重大决策作为决定的前提和基础,按照县委年初提出的工作思路,找准决策实施中的重点,先后就茶叶产业发展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通过法定程序动员全县人民共同执行。县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今年3月,县委根据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大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力度,规范城市交通管理》的议案,迅速启动城乡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构建了文明、和谐、平安、畅通的城乡交通新秩序。

  (二)坚持党委领导与人大依法监督相结合,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同“一府两院”的关系,要求“一府两院”摆正位置,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的决议、决定,重大工作和活动及时向人大汇报,每年都要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对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代表视察等活动,各级党委、政府都能认真对待,主动配合,并主动解决人大监督工作遇到的问题。县法院、县检察院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执法工作情况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主动邀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不断拓宽接受人大监督的渠道。县委每年确定一批重点课题,提交人大集中调研,并定期组织视察活动,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县委科学决策、推动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任免干部相结合,支持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凡需要人大选举、任命的干部,都事先向人大介绍党委的推荐意见,征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县委在向县人大常委会推荐县级部门负责人选时,事先都由县委副书记向人大党组及常委会委员中的党员介绍县委的推荐意见,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大力支持人大常委会采取任前任职发言、任后颁发任命书、代表评议等形式,提高人事任免工作质量,增强县级各部门的人大意识。

  (四)坚持党委工作与人大工作相结合,积极组织人大参与全县中心工作。为使人大工作与党委工作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积极参与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去,县委明确要求人大班子成员都要深入到全县重大工作和重大项目中,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有效整合县级班子力量,联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目前,县人大领导共牵头包抓重大工作和重点项目10个,均按进度要求顺利推进。

三、强化三个保障,为人大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一)强化经费保障。我县财政虽然非常紧张,但对人大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等正常工作经费,以及临时增加任务所需的专项经费,都给予全力保障,并想方设法挤出资金逐步改善人大机关的办公环境。将人大代表每人每年300元的活动经费、每个乡镇每年1.5万元的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人大代表、人大干部依法履职。今年以来,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县人大在五权、鼓城、万家开展了3次片区人大代表培训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强化组织保障。配齐配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中的工作人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专职委员的比例已达60%,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任委员比例达到100%,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更加合理。将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纳入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与党委、政府部门干部一视同仁,积极提拔重用。目前,全县35个乡镇均配备了人大主席和人大专职副主席。近两年来,县人大机关共有2人交流到乡镇任一把手,4名乡镇人大副主席交流到乡镇任一把手,19名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交流到县级部门或人大机关任职,其中3名乡镇人大主席被提拔为副县级领导干部。

  (三)强化自身建设。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注重人大作风建设,实行人大机关副县级干部联系乡镇、项目和企业制度,把人大机关干部作为全县“挂包帮”责任人,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注重人大工作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审议意见执行暂行办法》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促进了人大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注重调查研究,制定了《人大调研工作安排意见》,每年每位人大机关干部都有调研课题,积极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

  各位领导、同志们,虽然我县在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以及人大工作发展的形势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本次会议的新要求,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党委对人大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创新领导机制,全力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努力推动我县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四川篇章广元实践、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