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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2012-12-03 09:44    阅读:1565次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市《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11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采用现场查看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全市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视察组认为,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斌、贾邦彦、王治平,副市长李敦双参加调研。

视察组一行先后视察了元坝区昭化镇天雄村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利州区宝轮镇污水处理、河道治理,市城区景观廊桥城市绿化、环卫设施建设等,并听取了全市关于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

 

视察组充分肯定了全市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视察组认为,全市各级各部门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城乡环境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城乡风貌得到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条例》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

视察组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加强《条例》宣传和学习,及时汇总成绩和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城乡环境治理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治理力度,进一步缩小环境治理的城乡差距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巩固成果,深化治理,常抓不懈,推进环境治理工作持续化、常态化,推动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