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5日广元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唐小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按照《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关于对2012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初审报告》,经审查,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