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2日,青川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佘锦主持会议。
会议举行了《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法治讲座;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四川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中共广元市委八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和广元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6年上半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并颁发任命书。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利民、向国宏、张祥玮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阳建华,县政协副主席李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晖,县监委、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不是本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办事工作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