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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力民生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2-08-22 10:47    阅读:2192次

——苍溪县人民检察院快速办理审议意见侧记

 

近日,笔者在苍溪县了解到,该县检察院认真督办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乡镇人大主席反映的部分乡镇公路修建缓慢、电站施工段出行公路损坏严重等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监管、增添措施,确保了涉及民生民利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受到代表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事情要从2012523日说起,在苍溪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时,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志宏从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的发言中获悉,该县鸳溪镇至五龙镇的“鸳五路”修建进度缓慢,道路路面凹凸不平,两地群众出行不便,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发展;浙水乡亭子口电站施工五号路,在亭子口水电站施工过程中,长期负重通行,道路损毁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后,立马向大家作出了承诺:“我们一定要认真调查了解与会同志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予以督办,在一个月内确保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这一番表态当即获得与会人员的的热烈掌声。

   针对上述情况,杨志宏检察长在常委会会议结束的第二天,立即召开了反渎工作会议,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反映的情况进行了专题分析研究,一一作了安排和部署,并要求与会人员认真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该县反渎局迅速落实会议精神,及时将人大代表反映的情况写进了68月集中预防渎职犯罪方案,并组成调查组深入县交通运输局、县水电资源开发项目办公室、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和座谈,同时要求各职能部门认真梳理相关问题,增添整改落实措施。

    在该县人民检察院的督促落实下,目前,在“鸳五路”建设方面,县交通局正加紧督促施工单位作出承诺,在7月份解决先期遗留问题,8月份复工建设,10月份完工;同时,派专人负责进行跟踪落实。在亭子口水电站施工五号路建设方面,县水电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部加紧恢复整修该路段,该路段边坡支护基本完成,路基边坡已稳定,路面修复工作于8月底前完成。

    “县人民检察院在一个月时间内以这样的形式及时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既是接受监督、关注民生的实际行动,更是践行科学发展的具体体现。”一位参会的乡镇人大主席十分满意地说。

(苍溪县人大常委会  王勇  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