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为更好发挥人大监督职能,近年来,广元市昭化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相关工作列入监督议题,积极探索方式方法,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锚定监督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司法监督工作的根本遵循。区人大常委会紧扣区委决策部署、发展布局,确保司法监督工作与中心大局同频共振。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企业开展专题调研,掌握企业在经营中面临的法律难题与司法需求,听取审议“两院”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营造公正透明司法环境、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等审议意见,持续加强跟踪督促落实。定期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督促推动解决问题,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规范监督程序
依法监督是司法监督工作的基本准则。严格规范监督行为,无论是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还是开展专题调研,均依据相关规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与时间节点,确保监督工作在法治轨道内规范运行。依法督促司法机关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建立审议意见落实台账,强化整改跟踪问效。整改完成后,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开展满意度测评,切实维护人大依法监督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注重筛选监督议题,聚焦社会广泛关注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将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纳入监督范畴,为全社会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筑牢坚实保障。
三、突出监督重点
把握监督重点是提升司法监督工作质效的关键。加强对司法机关案件办理质量、司法程序合法性和司法裁判公正性的监督,确保司法机关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正司法。听取审议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专项报告,提出深化审判监督意识、发挥审判监督作用、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等审议意见,确保司法权力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规范运行。听取审议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工作专项报告,提出依法、公开、公正办理此类案件,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防止制度滥用,维护司法公正与公平正义。专题调研司法机关便民服务、法律援助、涉诉信访处理等工作,推动司法机关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四、拓展监督方式
拓展监督方式是提升司法监督工作质效的有效途径。组织省、市、区人大代表观摩民商事、公益诉讼等案件审理,庭审结束后,组织代表与法官交流,代表们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庭审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助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组织人大代表对基层法庭建设、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办理等工作开展专项视察,增强司法监督力度。组织司法行业人大代表调研法院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基层派出所运行情况,加深代表对司法工作的了解,充分发挥代表监督作用,持续推动司法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五、强化沟通协作
加强沟通协作是强化司法监督的重要保障。注重与司法机关建立紧密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征求意见,交流工作,通报情况。积极听取司法机关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为司法机关提供必要支持,保障其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司法机关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实现监督与支持的良性互动。(来源:翟军 广元市昭化区人大司法和监察委员会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