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广元市皇泽寺和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定虓介绍了立法背景、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条例审查情况做了汇报。与会同志围绕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讨论,对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彭琳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我国石窟古迹的保护传承,今年在河南省洛阳市考察龙门石窟时强调“要把这些中华文化瑰宝保护好、传承好、传播好”,广元市通过立法强化对皇泽寺和千佛崖摩崖造像的保护,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他强调,皇泽寺和千佛崖摩崖造像作为国务院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兼具文化传承和旅游开发的双重价值,立法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统筹兼顾好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助力广元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他指出,要注重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设计,挖掘和传播好皇泽寺和千佛崖摩崖造像所蕴含的优秀历史文化和时代价值,通过更好的保护推动文化传承发展;要处理好文物保护需要与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需求之间的关系,充分研究论证条例的禁止性规定,确保地方立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广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国斌,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等参加会议。
来源:四川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