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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5-10-15 21:00    阅读:2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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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国斌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38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举行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制讲座,传达学习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了《广元市皇泽寺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及“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的报告》《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关于视察“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有关任免案。

会议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期间结合审议情况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询问,对涉及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优化的市公安局、市发改委等12个政府部门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伏玉琼、盛锦、王定虓、李兴荣、罗勤,秘书长邓勇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魏大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兴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挺,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袁明胜应邀参加会议。(来源:段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