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72次主任(扩大)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国斌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第一章、第二章),研究了贯彻意见;讨论了拟提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法实施办法,在总结提炼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全省各级人大更好行使监督职权、提升监督实效作出具体制度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正确监督,在市委的领导下推进人大监督工作,紧紧围绕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监督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监督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有效监督,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把前期调研、实地检查、会议审议做深做实,提出务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依法监督,严守监督工作法律关和程序关,恪守法定权限、依照法定程序、履行法定职责,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职尽责、开展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伏玉琼、王定虓、李兴荣、王友仁、罗勤,秘书长邓勇参加会议。(来源:段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