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利州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开展建立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区委九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安排推进开展建立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试点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宗虎、副主任李长城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是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由人大街道工委具体负责,通过民主推荐和协商产生议事代表,定期召开议事会议,开展议事活动的基层议事协商、民主管理制度。开展建立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试点工作是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为全区推广探索路子。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试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试点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切实加强宣传动员,广泛宣传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的重大意义,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严把人选政治标准关、提名推荐程序关以及考察和审查关,确保选出德才兼备、代表性强、结构合理、服务人民、履职水平高的议事代表。要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发挥议事代表作用、提高议事会议质效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要强化组织领导保障,试点工作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区人大常委会负责综合协调和工作指导,试点街道构建街道党工委领导、人大街道工委组织实施、街道办事处等有关方面配合协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区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支持配合做好试点工作。
人大南河、雪峰街道工委和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区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