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5月14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锦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利州、苍溪、剑阁、朝天辖区内的白龙江、嘉陵江干支流沿线等地,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会议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条例》执行情况,研究分析法规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检查组强调,开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要求,也是对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条例》从法律层面实现了各类水域管理保护全覆盖、责任体系全覆盖,为规范河湖长制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各级河长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切实履职尽责。
检查组要求,要坚决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坚持把河长制作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保障水安全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全力抓好“四乱”问题和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持续加强《条例》宣传引导,切实提升群众生态文明意识,营造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提升基层河段长履职能力,全力推动我市河湖治理保护规范化、专业化。
市人大、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相关同志参加执法检查。(来源:贾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