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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5-04-29 18:56    阅读:7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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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国斌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过了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

会议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法治讲座,传达学习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4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有关视察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及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做好人大工作十分重要。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落实市委书记何树平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整体跃升,为广元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会议要求,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服务中心大局、提升履职能力,与时俱进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全面系统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推动代表工作走深走实,真正把承载着中国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伏玉琼、盛锦、王定虓、李兴荣、王友仁、罗勤,秘书长邓勇出席会议。

副市长格日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兴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挺,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刘自强应邀参加会议。(来源:段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