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改善全县城乡环境面貌,创建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人居环境和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艳萍带领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和相关部门专题调研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调查组一行深入到有关部门、镇街、村庄、社区进行了实地察看,认真听取了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全面详细了解了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调查组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县环治办等相关部门把创建全省环境优美示范县城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载体,大力实施城镇风貌塑造,深入推进“五乱”治理,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取得了突出成效,环境卫生秩序得到切实改善,对外形象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2011年成功争创成为全省首批环境优美示范县城。
针对个别地方建筑立面清理、风貌塑造、设施建设等推进不力、少数群众环境卫生意识不浓,对治理工作积极性不高问题。调研组指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努力把这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建议,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一要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在提高群众参与意识上下功夫。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宽领域、广覆盖、高密度地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取得的突出成果,特别是要大力宣传《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使这项工作转化为全县上下的自觉行动,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实现共建共享。二要继续深化“五乱”治理,在规范市容秩序上下功夫。要始终把“五乱”治理作为常态工作,推进治理工作从城区、场镇主街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延伸,从中心城区向乡镇村庄延伸,从治标起步向标本兼治延伸,特别要大力整治垃圾乱扔乱倒、建筑材料乱堆乱摆、车辆乱停乱放、县城区敞拉敞运和公路干线乱丢乱扔等现象,确保不回潮、不反弹,不留空白和死角,巩固和提升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创建成果。三要继续抓好风貌整治,在提升城乡形象上下功夫。要按照“四注重、四提升”、“三打破、三提高”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县城风貌整治总体规划,严格执行规划设计,确保风貌塑造规划落到实处。要结合“创森”、光亮工程、巩固环境优美示范县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城镇街道立面清理和风貌打造力度,加快四大进出口和城区重要节点的打造,努力提升城镇形象和品味。要突出川北特色,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乡村生态旅游发展,抓好村镇和村落规划建设,搞好辖区主干线和重点村庄的风貌打造,大力实施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努力提升村庄整体品味。四要继续健全工作制度,在形成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不断建立和完善领导包片、干部包街、监督员包户、经费投入、文明劝导、门前“五包”等工作制度和管理机制,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要不断加大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督导检查、媒体曝光等监督办法,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动态监督机制,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苍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