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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30 20:55    阅读:3090次

2023年度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行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能,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以下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对本市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监督、审议、执法检查。

3.组织选举省、市人大代表。

4.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督促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

6.联系在广元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代表小组活动。

7.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市“一府两院”的工作。

8.负责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9.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文件、报告的起草、印发,常委会公报、人大工作简报等的编辑印发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10.负责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事管理、机关的学习安排与组织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承担机关的行政事务和对全国、省、市人大来广元考察的接待工作,以及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是一个独立编制、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087.6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4万元,增长0.1%。主要变动原因是:抚恤金;退休人数增加,同时增加记实职业年金、中人一次性补贴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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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087.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87.67万元,占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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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08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4.53万元,占76%;项目支出743.14万元,占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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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087.6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4万元,增长0.1%。主要变动原因是退休人数增加,同时增加记实职业年金、中人一次性补贴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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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7.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4万元,增长0.1%。主要变动原因是抚恤金;退休人数增加,同时增加记实职业年金、中人一次性补贴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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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7.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5.10万元,占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9.75万元,占17%;卫生健康支出41.71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151.11万元,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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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087.6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41.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57.23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支出决算为127.6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支出决算为58.81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信访工作(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79.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5.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92.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7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51.1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4.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9.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15.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3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万元,占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3万元,占12%。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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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2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未安排预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市区外公务出行、离退休干部工作保障、人大会议保障、法律法规实施检查、视察调查、监督评议、乡村振兴、人大代表集中调研、代表活动、立法调研、专题调研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各级人大来客来访执行公务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00人次,共计支出2.3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人大来广元调研检查考察0.73万元;接待外省市州来广元学习考察1.89万元;接待县区人大来广元工作汇报及协调0.2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未安排预算。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5.16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9.18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增加抚恤金;退休人数增加,同时增加记实职业年金、中人一次性补贴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全年未安排采购预算。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人大立法、代表工作项目等1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代表工作经费、人大监督工作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绩效评价等级为优。人大立法、人大监督等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基础数据真实可靠,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支出标准合理编制预算方案,预算数据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支出按时间进度支付,达到执行进度,年终无结余。严格执行预算,严格审批,无超预算、无预算执行的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列入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指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指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信访工作(项):指人大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在职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死亡的退休人员的抚恤金及丧葬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信息与预算联网监督事务中心)。主要包括:广元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是一个独立编制、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市人大设置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经济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等7个专委会;市人大常委会设办公室、农业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信访室等7个综合办事工作机构。

(二)机构职能。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行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能,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以下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对本市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监督。

3.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市“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

4.督促市人代会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5.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

6.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7.联系市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选民活动,督促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

8.联系在广元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及省人大代表,协助开展视察活动。

9.负责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10.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文件、报告的起草、印发,常委会公报、人大工作简报等的编辑印发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3年末,广元市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41人,其中,常委会主任1人、常委会副主任6人,秘书长1人,委员33人。市人大代表354名。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在职人员总数80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61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人员10人,市纪委派驻6人)。遗属补助人员5人,临聘人员1人,劳务派遣人员3人,退休人员65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收入预算268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85.88万元,占100%。决算收入3087.67万元。

(二)支出情况。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支出预算268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9.38万元,占77.79%;项目支出596.5万元,占22.21%。决算支出308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4.53万元;项目支出743.14万元

(三)结转结余情况。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单位自评得分15分。

(1)人大立法工作履职效果:完成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根据《广元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开展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启动皇泽寺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条例立法调研,谋划剑门蜀道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聚焦市委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海绵城市建设部署要求,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出台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开展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设立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征求各级人大代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例、食品安全条例等28部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拓宽社会各方面参与立法的途径,及时反映我市法治需求。强化法治宣传,会同市政协视察全市“八五”普法中期实施情况,开展“12·4”宪法宣传日系列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学习宪法精神,厚植爱国情怀。突出“关键少数”,通过规范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中见面陈述、任后宪法宣誓,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弘扬宪法精神,主动维护宪法权威。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集中清理规范性文件112件,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单位自评得分3分。

(2)人大监督工作履职效果: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一要点四计划”中的《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工作;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审议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询和询问;特定问题调查;撤职。人大监督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助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解决。强化法治保障,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配合全国人大调研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全力助推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单位自评得分3分。

(3)代表工作履职效果:2023年度全国人大代表3人、省人大代表31人、市人大代表341人;开展代表专题调研;组织代表集中视察;代表小组活动;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等活动;办理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广泛听取、反映代表意见和人民群众的呼声,密切联系群众;征订人大代表一报一刊、知情知政资料;搞好人大代表宣传工作等围绕人大代表职责,提升代表职能,发挥代表作用。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52件。建立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代表建议工作机制,定期梳理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建议,由领导领衔督办,以点带面提升建议办理质量,今年常委会领导共领衔督办建议10件,全部高标准办结。单位自评得分3分。

(4)人大会议履职效果:完成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6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2人次,圆满实现省委、市委人事安排意图。按照市委安排部署,常委会领导全力做好联系重点产业、指导县区、重点工作督导等,积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持续在“拼经济、比发展、惠民生”一线彰显担当、展现作为。单位自评得分3分。

(5)信访履职效果:完成对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进行督办;全国人大及省市人大重要案件督办督查;召开好季年度信访工作会议。2023年,接待信访群众112批280人次,信访案件145件,下访排解信访案件40余人次(含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单位自评得分3分。

2.预算管理。单位自评得分25分。

(1)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预算编制完整、齐全,预算支出明细科目编制科学合理。预算实际使用过程中略有偏差,是因为无法准确预计全年的经济活动。单位自评得分8分。

(2)单位收入统筹。本部门没有收入。单位自评得分4分。

(3)支出执行进度。2023年预算执行进度100%,未触发预警支付,无违规支付。单位自评得分6分。

(4)预算年终结余。2023年部门整体年终预算无结余,预算完成100%。单位自评得分2分。

(5)严控一般性支出进行绩效分析。部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单位自评得分5分。

3.财务管理。单位自评得分10分。

(1)财务管理制度。本单位财务制度健全。单位自评得分4分。

(2)财务岗位设置。部门财务岗位设置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单位自评得分2分。

(3)资金使用规范进行绩效分析。部门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大额资金支付按照“三重一大”的程序和手续执行。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单位自评得分4分。

4.资产管理。单位自评得分9分。

我单位建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且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实相符,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规定资产利用率100%,所有资产都得到有效利用。单位自评得分9分。

5.采购管理。单位自评得分6分。

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部门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比例100%。单位自评得分6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单位自评得分35分。

项目总数1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96.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部门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相符。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单位自评得分12分。

2.项目执行。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部门预算项目能采取对应调整;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完成100%。单位自评得分12分。

3.目标实现。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情况良好。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不大。单位自评得分11分。

2023年度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2023年度不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我单位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用于调整预算项目、资金规模、支出方向,根据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对绩效目标、项目内容等进行整改、优化、调整并提出整改意见;通过绩效监控进行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结余处理、项目调整等,对评价结果作为次年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项目调整等的重要依据并组织实施;对省级和市级重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时全面整改;按要求将绩效目标随同部门年初预算同步公开,按要求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绩效信息随同部门年终决算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整体评价得分100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基础数据真实可靠,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支出标准合理编制预算方案,预算数据按要求及时报送。基本支出按时间进度支付,达到执行进度,年终无结余。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严格审批,无超预算、无预算执行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绩效管理基础仍然薄弱。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专业性较强,需要收集大量的基础数据做汇总分析工作,涉及专业领域较广。在预算绩效工作实际开展中仍以财务人员为主,参与项目建设实际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与度不高,导致自评分析过程中全面性、深入性、准确性不够。二是指标体系有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是衡量财政资金产出效果的标准和尺度,评价指标的科学性直接决定着评价结果的质量。由于绩效评价的对象既包括一般性项目、大额专项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又包括各部门、各行业的资金,在科学设置分行业、分类别的评价指标,仍存在较大困难。

2.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合力不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参与部门众多,从目前情况看,主动参与性不强,新《预算法》“讲求绩效”的原则要求还需进一步有效落实。

(三)改进建议。

1.加强绩效管理的宣传与培训力度;

2.加强绩效制度建设。

3.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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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人大立法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行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能。

2.依据《立法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立项。完成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根据《广元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修改完善、审议、上报《广元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工作;建立两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行立法调研、执法检查。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和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

3.资金来源与预算安排,由市财政局在年初预算安排。所需资金25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财务制度管理办法执行。用于开展调研、培训考察、立项、论证、印刷、征求意见、审议、上报批准、颁布实施、宣传等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项目资金分配情况。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的编制项目库表、部门预算项目立项审核表、部门项目绩效申报表,按照财政局预算批复表执行预算。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分析为84分。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监督实现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合理合规、科学有效的使用项目资金。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综合评价完成率100%。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为考核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单位自评法、座谈调研法等多。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

组长:蒲友松,拟定评价方法,组织实施协调评价工作。

成员:各委室负责人、杨红、夏江、胡开波,负责收集整理、评价考核表、根据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打分、撰写报告等。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单位自评得分54分。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市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单位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管资金、项目、政策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有力有效。单位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单位自评得分9分。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目标实现程度100%。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相符。单位自评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单位自评得分30分。

行政运转。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单位自评得分30分。

四、评价结论

人大立法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结论为84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在自评过程和结果发现,由于我市经济社会对立法需求不断加大,立法工作执行计划变化较大,预算资金与立法项目难以做到精确,造成立法项目预算资金有偏差,影响立法工作进程。

六、改进建议

为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完善绩效目标相关指标,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层层分解任务,明确相关人员责任,落实到位。


附表: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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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工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行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能。

2.依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一要点四计划”中的《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工作;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审议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询和询问;特定问题调查;撤职。让人大监督工作,取得实效,最终使人大的监督工作取得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3.资金来源与预算安排,由市财政局在年初预算安排。所需资金43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财务制度管理办法执行。用于执法检查、视察;八五普法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一要点四计划”等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项目资金分配情况。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的编制项目库表、部门预算项目立项审核表、部门项目绩效申报表,按照财政局预算批复表执行预算。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分析为84分。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监督实现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合理合规、科学有效的使用项目资金。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综合评价完成率100%。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为考核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单位自评法、座谈调研法等多。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

组长:蒲友松,拟定评价方法,组织实施协调评价工作。

成员:各委室负责人、杨红、夏江、胡开波,负责收集整理、评价考核表、根据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打分、撰写报告等。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单位自评得分54分。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市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单位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管资金、项目、政策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有力有效。单位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单位自评得分9分。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目标实现程度100%。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相符。单位自评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单位自评得分30分。

行政运转。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单位自评得分30分。

四、评价结论

人大监督工作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结论为84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在自评过程和结果发现,由于人大监督工作执行计划变化较大,预算资金与人大监督项目难以做到精确,项目预算资金略有偏差,影响工作进程。

六、改进建议

为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完善绩效目标相关指标,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层层分解任务,明确相关人员责任,落实到位。


附表: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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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信访工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行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能。

2.依据《宪法》《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组织法》立项。完成对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进行督办;全国人大及省市人大重要案件督办督查;召开好季年度信访工作会议。

3.资金来源与预算安排,由市财政局在年初预算安排。所需资金4.5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财务制度管理办法执行。用于对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进行督办;全国人大及省市人大重要案件督办督查;召开好季年度信访工作会议。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项目资金分配情况。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的编制项目库表、部门预算项目立项审核表、部门项目绩效申报表,按照财政局预算批复表执行预算。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分析为84分。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监督实现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合理合规、科学有效的使用项目资金。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综合评价完成率100%。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为考核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单位自评法、座谈调研法等多。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

组长:蒲友松,拟定评价方法,组织实施协调评价工作。

成员:各委室负责人、杨红、夏江、胡开波,负责收集整理、评价考核表、根据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打分、撰写报告等。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单位自评得分54分。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市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单位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管资金、项目、政策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有力有效。单位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单位自评得分9分。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目标实现程度100%。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相符。单位自评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单位自评得分30分。

行政运转。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单位自评得分30分。

四、评价结论

人大信访工作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结论为84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在自评过程和结果发现,人大信访工作为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工作理念,聚焦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聚力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依法履职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我市人大信访工作“畅通、规范、公开、高效”,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预算资金与项目难以做到精确,造成项目预算资金略有偏差,影响工作进程。

六、改进建议

为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完善绩效目标相关指标,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层层分解任务,明确相关人员责任,落实到位。


附表: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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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行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能。

2.依据《代表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监督法》立项。通过该项目,2023年度全国人大代表3人、省人大代表31人、市人大代表341人;开展代表专题调研;组织代表集中视察;代表小组活动;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等活动;办理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广泛听取、反映代表意见和人民群众的呼声,密切联系群众;征订人大代表一报一刊、知情知政资料;搞好人大代表宣传工作等围绕人大代表职责,提升代表职能,发挥代表作用。

3.资金来源与预算安排,由市财政局在年初预算安排。所需资金58.81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财务制度管理办法执行。用于开展代表专题调研;组织代表集中视察;代表小组活动;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等活动;办理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广泛听取、反映代表意见和人民群众的呼声,密切联系群众;征订人大代表一报一刊、知情知政资料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项目资金分配情况。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的编制项目库表、部门预算项目立项审核表、部门项目绩效申报表,按照财政局预算批复表执行预算。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分析为84分。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监督实现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合理合规、科学有效的使用项目资金。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综合评价完成率100%。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为考核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单位自评法、座谈调研法等多。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

组长:蒲友松,拟定评价方法,组织实施协调评价工作。

成员:各委室负责人、杨红、夏江、胡开波,负责收集整理、评价考核表、根据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打分、撰写报告等。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单位自评得分54分。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市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单位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管资金、项目、政策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有力有效。单位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单位自评得分9分。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目标实现程度100%。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相符。单位自评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单位自评得分30分。

行政运转。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单位自评得分30分。

四、评价结论

代表工作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结论为84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在自评过程和结果发现,由于代表工作执行计划变化较大,预算资金与项目难以做到精确,项目预算资金略有偏差,影响工作进程。

六、改进建议

为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完善绩效目标相关指标,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层层分解任务,明确相关人员责任,落实到位。


附表: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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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刊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行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能。

2.依据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同意编印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批复(川新出审〈2021〉43号)立项。通过该项目编制《广元人大》全年4期、《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全年6期、广元人大调研文集(2023年度)500本。

3.资金来源与预算安排,由市财政局在年初预算安排。所需资金22.80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财务制度管理办法执行。用于编制《广元人大》全年4期、《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全年6期、广元人大调研文集(2023年度)500本。刊物邮寄费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项目资金分配情况。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的编制项目库表、部门预算项目立项审核表、部门项目绩效申报表,按照财政局预算批复表执行预算。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分析为84分。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监督实现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合理合规、科学有效的使用项目资金。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综合评价完成率100%。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为考核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单位自评法、座谈调研法等多。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

组长:蒲友松,拟定评价方法,组织实施协调评价工作。

成员:各委室负责人、杨红、夏江、胡开波,负责收集整理、评价考核表、根据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打分、撰写报告等。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单位自评得分54分。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市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单位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管资金、项目、政策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有力有效。单位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单位自评得分9分。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目标实现程度100%。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相符。单位自评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单位自评得分30分。

行政运转。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单位自评得分30分。

四、评价结论

人大刊物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结论为84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在自评过程和结果未发现问题。

六、改进建议

为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完善绩效目标相关指标,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层层分解任务,明确相关人员责任,落实到位。


附表: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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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经费项目绩效

评 价 报 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行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能。

2.依据《宪法》、《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组织法》、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每年列行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1次,大会选举;听取和审查审议表决政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报告、检察院报告;研究决定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工作。

3.资金来源与预算安排,由市财政局在年初预算安排。所需资金118.59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财务制度管理办法执行。召开全体会议3次、主席团会议4次、代表团会议6次,预备会议、代表团召集人暨工作人员负责人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会议各1次。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项目资金分配情况。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的编制项目库表、部门预算项目立项审核表、部门项目绩效申报表,按照财政局预算批复表执行预算。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分析为84分。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监督实现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合理合规、科学有效的使用项目资金。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综合评价完成率100%。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为考核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单位自评法、座谈调研法等多。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

组长:蒲友松,拟定评价方法,组织实施协调评价工作。

成员:各委室负责人、杨红、夏江、胡开波,负责收集整理、评价考核表、根据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打分、撰写报告等。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单位自评得分54分。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市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单位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管资金、项目、政策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有力有效。单位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单位自评得分9分。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目标实现程度100%。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相符。单位自评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单位自评得分30分。

行政运转。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单位自评得分30分。

四、评价结论

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结论为84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在自评过程和结果未发现问题。

六、改进建议

为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完善绩效目标相关指标,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层层分解任务,明确相关人员责任,落实到位。


附表: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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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维修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行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能。

2.依据广人大办〔2023〕10号。

3.资金来源与预算安排,由市财政局在年初预算安排。所需资金16.8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财务制度管理办法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楼墙面近15年来未维修,墙面涂料掉落严重,局部地方有渗水现象,加之东侧面加装电梯后,墙面有损坏,且外观新旧不一,楼整体美观,促进文明城市创建,翻新维修机关办公楼外墙面。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项目资金分配情况。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的编制项目库表、部门预算项目立项审核表、部门项目绩效申报表,按照财政局预算批复表执行预算。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分析为84分。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监督实现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合理合规、科学有效的使用项目资金。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综合评价完成率100%。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为考核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单位自评法、座谈调研法等多。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

组长:蒲友松,拟定评价方法,组织实施协调评价工作。

成员:各委室负责人、杨红、夏江、胡开波,负责收集整理、评价考核表、根据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打分、撰写报告等。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单位自评得分54分。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市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单位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管资金、项目、政策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有力有效。单位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单位自评得分9分。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目标实现程度100%。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相符。单位自评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单位自评得分30分。

行政运转。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单位自评得分30分。

四、评价结论

办公楼维修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结论为84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在自评过程和结果未发现问题。

六、改进建议

为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完善绩效目标相关指标,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层层分解任务,明确相关人员责任,落实到位。


附表: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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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  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3-101-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