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大新闻    >>  基层人大

剑阁县夯实“三保” 尽力推动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24-07-22 11:06    阅读:773次

剑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强化保障作为做好备案审查的基础性工作,从力量、培训、制度三方面着手,为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和质量打牢基础。

一是力量保障。成立以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备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委会分管副主任负责抓、责任委室具体抓、其他委室协助抓”工作格局,落实1名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充分用好人大代表资源,邀请法律界的人大代表通过进“家”入“站”履职的方式参与审查,提供法律方面专业性意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理念,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和参与过程,鼓励群众提出审查建议,邀请群众参与听证会、论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先后邀请代表群众60余人参与审查,提出审查建议14条,吸纳8条,提高了备案审查实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培训保障。坚持把学习培训作为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的主抓手。“走出去”学习,分批次选派备案审查干部赴重庆、湖南等地考察学习3次;“请进来”学习,邀请省内外专家开展业务培训会5场次,采取业务培训与案例讲评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讲解国家、省市重要部署和制度要求;“坐下来”学习,组织成员单位、专家人才会商交流23场次,探讨经验做法,提升工作能力。

三是制度保障。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每年专项听取1次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定完善《规范性文件报送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对备案审查的范围、主体、程序、内容、要求等进行明确。制定《备案审查衔接联动规则》,建立定期会商、联席会议等制度,保障部门间沟通顺畅。健全完善《专家库管理办法》《专业人才管理办法》,对专家人才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等进行规定,保障专家人才更好履职尽责。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纠正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发现问题后能够有序退回、修改、废止或撤销。通过一系列制度的不断完善,真正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