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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做实“三早” 全力推动有件必备

发布时间:2024-07-12 18:33    阅读:835次

剑阁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工作要求,主动作为,关口前移,提高备案质量。

一是早介入。采取单位主动报和人大专门收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年初收集“一府一委两院”及乡镇人大发文目录,人大法工委对收集的发文目录,组织相关委室进行会商,梳理出需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年度备案计划,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计划库,摸清规范性文件底数。自换届以来,我县共纳入备案计划库规范性文件345件。

二是早提醒。在“一府一委两院”拟制发文过程中,通过电话沟通、发函提醒、会商交流等方式,提醒发文单位在规范性文件制发后30日内报送人大备案,同时根据文件内容和相关规定,提醒在制文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争取在制发文过程中予以避免。比如,在2021年制定《剑阁县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发文过程中,主动提醒县人民政府要比照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承储企业在县级储备储存保管中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要细化完善,避免遗漏。

三是早督促。坚持每季度由常委会领导带队,组织法工委和相关委室到制文单位进行检查,对照年度备案计划库,现场核查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当面同制文单位交换意见,对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督促制文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报,堵塞应报未报漏洞。三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到制文单位开展检查11次,督促补报规范性文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