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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以良法促善治 强监督重实效 持续深入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发布时间:2024-05-17 16:32    阅读:972次

“旅游景区是怎样通过文明引导为广大游客提供优质便捷服务的?”“在教育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今年4月至5月,青川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广元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采取前期调研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先后深入青溪、木鱼等9个乡镇14个村(社区),以及旅游景区、工矿企业、学校医院、楼庭院落等,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和入户走访等形式,召开座谈会、坝坝会6场次,详细了解各职能部门普法责任履行情况、依法治理开展情况、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和群众共建共治参与等,听取加强《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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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开始前,执法检查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工作人员熟悉掌握《条例》相关内容,并结合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行为促进月”活动系列部署安排,明确执法检查的具体内容和重点任务,梳理出7个方面23项检查问题清单,向20个乡镇、11个部门发放了调查问卷310份。4月初,执法检查组与相关委室就问题清单进行了针对性的统计摸底和甄别研判,对相关数据、台账资料进行了深入分析,全面了解《条例》在我县施行情况。在此基础上,带着问题、带着思考沉到一线,重点对公共场所、交通、环境卫生、旅游、生态环保等文明行为规范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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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掌上青川、微青川等新型媒体开设‘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发动广大干部群众主动监督、网络曝光不文明行为和现象”“公安部门对城区20条主次街道实施层级化管理,在主要路口对不遵守交通信号通行、行人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劝导驶离车辆3300余辆”,座谈会上,县文明办和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踊跃发言,围绕强化宣传引导、完善配套建设、统筹协调部署等方面进行交流汇报,与会的市县人大代表针对创新宣传方式、健全执法联动机制、促进群众有效参与等积极建言献策,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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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青川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将推动地方性法规全面、正确、有效施行作为做实法律法规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每年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自2018年9月3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法治讲座以来,先后开展广元市地方性法规专题学习5次,对《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广元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形成书面审议意见2期,督办解决突出问题7个,真正实现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以高水平的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