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莫勇为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王军为广元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胥芬为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袁昌军为广元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文君、康铭、袁俊、张志清、杨红梅、唐显红为广元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潘鸿、莫小彪、彭广林、朱家明、燕家武、孙尚奇、周勇、张博为广元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杜雄、杨海生、郑世红、韩顺东、何良彪、昝鹏程、张兴平、王映武、侯涛、谯小涛、侯丰荣为广元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
向聪兰、刘峰、胡昌平、严肃、仲斌、胡秀强、张宁、何志军、罗 镔、杨益森为广元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
黄广生、张绍国、陈善明、杨万彬、罗灿盛为广元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兴荣、衡志伟、王友辉、李智、何治、刘继洪、罗德培、彭毅、吴长平、郭良为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委员;
唐广生、凌勇平、张彬、姜绍胜、孙立根、张玉琼、母映柏为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吴应祥、唐成林、蒋红、张国诠的广元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文新德、熊世芳、程朝宝、刘和平、张大勇、史金生、李强才的广元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安小宁、马军、唐元力、唐玉瑶、覃清涛、黎春林、张剑平、赵天秀、毛延富、杨武生、樊伟、孙富源、徐泽辉、张代全、王军的广元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松林、李斌、杨碧春、朱福全、龚潘泉、姜诚、严守远的广元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建成、王正和、潘廷建、黄燎的广元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荣辉、苟贵春、贾清枝、罗星原、胡光林、邹忠海、王晓平的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蔡邦银、安仁富、邱阳、张映文、吴友国、李根发、雷承远、赵宏的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国平为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解占泽为广元市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邓国勤为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续伟为广元市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韩成环为广元市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磊为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邓长虹为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王绍连为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光志为广元市元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红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邓海国为旺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升礼为青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耀明为剑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志宏为苍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韩成环的广元市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红、杨昌凡的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志宏、董升礼、张鉴君、张克林、葛素华、陈洪珍的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朱绍林、刚宪顺的广元市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李磊辞去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付丕林辞去广元市元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绍连辞去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邹家荣辞去旺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国平辞去青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邓国勤辞去剑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解占泽辞去苍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张艳秋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杨卫东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免去:
陈燕的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党群的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