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市人大常委会职能简介 
(二)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人大常委会职能简介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行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能,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以下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对本市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监督。
3、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市“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
4、督促市人代会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5、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
6、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7、联系市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选民活动,督促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
8、联系在广元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及省人大代表,协助开展视察活动。
9、负责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10、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文件、报告的起草、印发,常委会公报、人大工作简报等的编辑印发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实施“1345”发展战略,集全民之智、汇代表之力,立管用之法、履监督之职、行决定之权,奋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贡献人大力量。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以更高站位强化理论武装,铸牢政治忠诚。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理论清醒铸就绝对忠诚。严格执行党全面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主动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研究谋划人大工作,保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以更高标准提升履职实效,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地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完成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立法,推进皇泽寺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条例立法,加大已出台法规的宣传、监督和执行力度,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更好地发挥监督支持促进作用,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市大局中谋划和推动,聚焦城乡融合发展、历史文化传承、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打好人大监督组合拳,写好依法履职新篇章。
三、以更实举措支持代表履职,保障人民权益。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持续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三联三助”、代表“进家入站”等履职实践活动,进一步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丰富拓展基层民主实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聚焦民心所愿所盼,高质量做好代表述职、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建议办理等工作,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确保代表为民代言、为民谋利、为民履职。
四、以更大力度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水平。落实“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始终保持“不服输、敢争先”的精气神,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不断完善符合人大特点、保障人大作用发挥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着力提升常委会及机关运行质效。加强与县乡人大的联动协作,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中心、信息与预算联网监督事务中心未单独编报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719.98,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4.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年度考核奖;其他津贴补贴(含工改、审计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收入预算2719.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19.9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支出预算271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5.30万元,占78%;项目支出594.68万元,占2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719.98,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4.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年度考核奖;其他津贴补贴(含工改、审计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19.9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9.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19.9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4.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年度考核奖;其他津贴补贴(含工改、审计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9.47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02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60.24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53.26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1689.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水电物业管理费、办公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支出,保障人大机关正常运行。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27.37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4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等;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2024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地方立法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24年预算数为43万元,主要用于: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工作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2024年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提升各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学习培训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4年预算数为58.81万元,主要用于:代表视察、调研等活动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信访工作(项)2024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信访接待、督办等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34.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支出,保障人大机关正常运行。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5.6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支出,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0.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53.2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2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98.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326.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市区公务活动及应急、通讯等。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未安排预算资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6.4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16万元,增下降1%。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2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4个,涉及预算2719.9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2125.3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594.68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项目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人大常委会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指地方立法所有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指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工作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指提升各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学习培训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各级代表视察、调研等活动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信访工作(项):指信访接待、督办等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实施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