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凯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日程(草案)》《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各代表团临时召集人建议名单》《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建议名单》《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建议名单》《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台就座人员建议名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决算报告和2023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人事任免案。
会议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指出,即将召开的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是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1345”发展战略,全力以赴“拼经济、比发展、惠民生”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此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为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顺利召开作了重要准备。
会议要求,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查漏补缺,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做好大会服务工作,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发挥表率作用,引导人大代表认真审查好各项工作报告,准确反映群众意愿,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正确行使选举权利,以实际行动向市委和全市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答卷。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桂华、伏玉琼、盛锦、王定虓参加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刘素英、市政协副主席赖翠兰,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