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2日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开明辞去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报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