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至21日,全市红十字法制建设工作座谈会在苍溪县召开。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分管教科文卫工作的副主任、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市、县(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有关科(股)室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委员等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中共苍溪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华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荣孝,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朱国勇到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康全德主持会议。中共苍溪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华兮致欢迎辞,介绍了苍溪县“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丰硕成果,畅谈了“十二五”规划的奋斗目标、发展战略、实施举措及美好前景。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芳全面回顾和总结了全市红十字法制建设工作。朝天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苍溪县、旺苍县、利州区红十字会,工委委员代表等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和大会发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强才应邀参加会议并就切实加强红十字法制建设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
近年来,我市红十字法制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市、县(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彻底理顺;开展了滥用误用红十字标志清理工作;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其经验在全省工作会上进行交流;积极投身抗震抢险救灾,全力投入灾后恢复重建,600多个博爱学校(卫生院、新村、福利院)和农村改水等民生工程项目在我市落地实施,资金总额达8.6亿元,目前,全市红十字系统灾后重建工作胜利完成;开展圆梦助学行动,实施“守护生命”救助项目,开展“红十字送温暖”活动,倾力人道救助,着力打造“廉洁红会”等,红十字会工作不断创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斌作了重要讲话。她充分肯定了全市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奋力推进红十字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所作的工作,尤其是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红十字法制建设工作,她要求:一、强化建设,化危为机,切实增强红十字会组织的公信力。突发的“郭美美事件”,使红十字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各级红会要大力加强红会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增强组织凝聚力;要进一步加强红会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红十字政策法规的学习,努力建设一支真正热爱红十字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开拓、精通业务、廉洁公正的干部队伍,树立红会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要严格按照总会要求,创造条件,力争早日实现系统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捐赠人隔日可在红会网站上查询款物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公信力,以重塑红会的良好社会形象。二、强化宣传,树立品牌,全面扩大红十字组织的社会影响力。要加大红十字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积极探索对不同人群宣传普及红十字知识的途径,树立红会人道救助品牌,不断扩大红会的社会影响,让红十字精神逐步深入人心。三、强化监督,落实职责,着力推进各项红十字事业发展。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力度,通过开展《红十字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的执法检查、审议、视察、调研等,依法促进红十字事业的科学发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为红会创造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全力支持和促进红十字事业可持续发展。四、拓宽渠道,凝聚力量,切实提高红十字会救助实力。要采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依法建立红会救助基金,设立红十字人道救助基金,争取和整合社会捐助力量等有效措施,用好用活发展红十字事业的相关政策,破解筹资难题,增强造血功能。同时,要根据“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原则依法处分救灾救助款物。认真作好项目峻工的检查、验收工作,以做优做强项目,吸引更多的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到我市红会事业中来。五、健全网络,扎实推进,全力搞好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要把社区(农村)、学校红会服务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计划,明确措施,尽快扩大基层红会的覆盖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红会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加强对学校红会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把红会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六、加强交流,扩大交往,不断增强红十字会组织的辐射力。加强与国内外红十字组织及其他非营利组织、友好人士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开拓新的合作领域,努力引进资金、技术和项目,并切实保障项目的实施。积极参与国际人道主义募捐和救助工作,发挥红十字会在民间交往中的独特作用。
据悉,由市(州)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联合红十字会召开全市红十字法制建设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探讨红十字法制建设工作,这在全省尚属首次。
 
(袁昌军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