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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07 16:19    阅读:506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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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10月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行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能,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以下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对本市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监督、审议、执法检查。

3.组织选举省、市人大代表。

4.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督促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

6.联系在广元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代表小组活动。

7.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市“一府两院”的工作。

8.负责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9.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文件、报告的起草、印发,常委会公报、人大工作简报等的编辑印发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10.负责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事管理、机关的学习安排与组织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承担机关的行政事务和对全国、省、市人大来广元考察的接待工作,以及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一个独立编制、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084.33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5.58万元,增长15.57%。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人员的工资绩效及公用经费、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抚恤金、人大会议、加装电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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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3,06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6.45万元,占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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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3,08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5.63万元,占76%;项目支出728.70万元,占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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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84.3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5.58万元,增长15.57%。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人员的工资绩效及公用经费、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抚恤金、人大会议、加装电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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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4.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5.58万元,增长15.57%。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人员的工资绩效及公用经费、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抚恤金、人大会议、加装电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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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4.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般公共服务支出2,663.93万元,占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22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57.98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17.19万元,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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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084.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出决算为1,935.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出决算为463.6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出决算为106.7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出决算为58.81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信访工作(项):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7.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5.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1.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6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7.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7.1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5.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59.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295.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万元,占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3万元,占12%。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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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1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5.67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未安排预算资金。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市区外公务出行、离退休干部工作保障、人大会议保障、法律法规实施检查、视察调查、监督评议、乡村振兴、人大代表集中调研、代表活动、立法调研、专题调研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3.37万元,减少59%。主要原因是省内外来访人次比上年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各级人大来客来访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20人次,共计支出2.3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人大来广元调研检查考察0.82万元;接待外省市州来广元学习考察1.18万元;接待县区人大来广元工作汇报及协调0.3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98万元,比2021年减少47.42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国产办公电脑2台。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人大立法、代表工作项目等1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代表工作经费、人大监督工作经费等5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综述: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整体评价等级为优。代表工作、人大监督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项目评价等级为优。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列入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指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指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信访工作(项):指人大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在职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死亡的退休人员的抚恤金及丧葬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

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中心)。主要包括:广元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是一个独立编制、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市人大设置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等5个专委会,市人大常委会设办公室、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信访室等8个综合办事工作机构。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行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能,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以下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对本市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监督。

3、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市“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

4、督促市人代会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5、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

6、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7、联系市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选民活动,督促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

8、联系在广元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及省人大代表,协助开展视察活动。

9、负责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10、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文件、报告的起草、印发,常委会公报、人大工作简报等的编辑印发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广元市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41人,其中,常委会主任1人、常委会副主任6人,秘书长1人,委员33人。市人大代表354名。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在职人员总数82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58人,事业编制2人,单列编制11人、工勤人员11人,市纪委派驻6人)。离休人员1人,遗属补助人员4人,临聘人员2人,退休人员58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在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之际,在广元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围绕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宏伟目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工作思路,紧扣“为代表建好家,为人民行好权”的工作思路,依法行使好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深入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贡献人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全市的遵守和执行;讨论、决定市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为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行使职权提供服务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和《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调研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重大事项决定计划》(简称“一要点四计划”),开展立法、调研、审查、监督、执法检查等工作。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收入预算2350.1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88万元,占0.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1.24万元,占91%。其他收入(代管资金)191万元,占8.2%。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支出预算235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5.21万元,占66%;项目支出804.91万元(含代管资金191万元),占34%。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收入预算2350.1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88万元,占0.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1.24万元,占91%。其他收入(代管资金)191万元,占8.2%。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支出预算235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5.21万元,占66%;项目支出804.91万元(含代管资金191万元),占34%。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根据财政预算编制要求,按编制人数的82人,申报人员类目标绩效,本年度人员类项目目标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保险等。项目成本预算经费1233.4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保;公积金;其他支出等。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未出现超支超预算的情况。实行绩效目标监控,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处置。年终预算完成情况100%。全年无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全年编制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16个,项目成本总预算766.77万元。通过该项目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全市的遵守和执行;讨论、决定市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为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行使职权提供服务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和《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调研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重大事项决定计划》(简称“一要点四计划”),开展立法、调研、审查、监督、执法检查等工作。完成市委安排的其他工作。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未出现超支超预算的情况。实行绩效目标监控,本年度由于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工作未能及时开展,预算执行进度略有迟滞情况,但在绩效监控中运用及时反馈,并及时处置。年终预算完成情况达标。全年无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按照中央、省、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新要求,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好《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广财绩〔2021〕14号)、《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广财绩〔2023〕5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着力使绩效管理提档再升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质再增效。截止目前,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1、开展预算绩效事前评估工作。我单位根据文件指示对绩效事前评估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且一并纳入部门预算申报审核,形成了绩效事前评估报告。

2、建章立制。我单位相继制发《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以此为根据规范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2022年继续坚持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项目支出及部门整体支出全部编制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实现“编审同步、上会同步、批复同步、公开同步”,进一步全面深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4、深入开展预算绩效评价。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积极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报告,并在决算公开时同时公开。我们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结转和结余的情形。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准确的发现查找问题,使部门在运用中杜绝了违规违纪的现象。

5、做好绩效管理培训工作。2022年我单位多次开展了绩效管理培训,对绩效目标申报、事前评估、事中监控、结果运用等绩效管理业务,通过学考结合、专人授课、专项检查等方式,使绩效管理常态化、专业化、多元化。

6、按质按量完成了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完成各种报表。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用于调整预算项目、资金规模、支出方向,根据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对绩效目标、项目内容等进行整改、优化、调整并提出整改意见;通过绩效监控进行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结余处理、项目调整等,对评价结果作为次年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项目调整等的重要依据并组织实施;对省级和市级重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时全面整改;按要求将绩效目标随同部门年初预算同步公开,按要求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绩效信息随同部门年终决算公开。

(四)自评质量。

自评等级为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整体评价等级为优。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基础数据真实可靠,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支出标准合理编制预算方案,预算数据按要求及时报送。基本支出按时间进度支付,达到执行进度,年终无结余。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严格审批,无超预算、无预算执行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1、预算绩效管理基础仍然薄弱。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专业性较强,需要收集大量的基础数据做汇总分析工作,涉及专业领域较广。在预算绩效工作实际开展中仍以财务人员为主,参与项目建设实际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与度不高,导致自评分析过程中全面性、深入性、准确性不够。二是指标体系有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是衡量财政资金产出效果的标准和尺度,评价指标的科学性直接决定着评价结果的质量。由于绩效评价的对象既包括一般性项目、大额专项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又包括各部门、各行业的资金,在科学设置分行业、分类别的评价指标,仍存在较大困难。

2、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合力不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参与部门众多,从目前情况看,主动参与性不强,新《预算法》“讲求绩效”的原则要求未有效落实。

(三)改进建议。

1、加强绩效管理的宣传与培训力度;

2、加强绩效制度建设。

3、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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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2年人大立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行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能。

2.依据《立法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立项,启动实施《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完成《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启动《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立法工作;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和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等。

3.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财务制度管理办法执行。资金来源与预算安排,由市财政局在年初预算安排。

4.所需资金25万元,用于开展调研、培训考察、立项、论证、印刷、征求意见、审议、上报批准、颁布实施、宣传等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完成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启动《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立法工作;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和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

2.实现完成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全年完成率达100%。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集中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成立自评小组,对照部门支出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比较法,评分等级依次为:优、良、中、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的编制项目库表、部门预算项目立项审核表、部门项目绩效申报表,按照广元市财政局财预算批复执行预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预算计划市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均为优。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完成率100%,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等评价等级为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人大立法项目涉及各委(室),在实施过程中以分管副秘书长牵头、各委(室)负责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制订项目方案并编制项目预算,(方案需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签,经费在5万元以上上党组会研究)——组织项目实施(签订合同)——项目实施完毕后报账结算(经费在5万元以上上党组会研究)。

(二)项目管理情况。人大立法项目属运转类涉及人大各委(室),在实施过程中以分管副秘书长牵头、委(室)负责人负责的原则,全体干部职工积极配合,通力协作,重大事项纳入“三重一大”范围,提交党组会审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市人大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管理,在支付经费前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支付经费。主动邀请单位主要领导、相关委室进行业务指导,经费管理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人大纪检组、市委巡察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预算执行实行动态监控,无违纪违法现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分析为优。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经济效益完成达标、社会效益完成达标、生态效益完成达标、可持续效益完成达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完成达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人大立法项目按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评价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在自评过程和结果未发现问题。

(三)相关建议。

无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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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代表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行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能。

2.代表工作经费项目属常年执行项目,通过该项目,完成2022年度全国、省、市人大代表专题集中调研、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联系代表,办理代表建议,征订人大代表一报一刊、知情知政资料。为代表服务,办实事。

3.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财务制度管理办法执行。资金来源与预算安排,由市财政局在年初预算安排。

4.所需资金58.81万元,用于开展调研、考察、资料、宣传等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加强对全国代表3人,省代表31人,市代表359人的服务联系,高效完成代表调研、建议等;完成预决算审查工作。

2.代表工作经费项目应实现完成2022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0%。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集中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成立自评小组,对照部门支出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比较法,评分等级依次为:优、良、中、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的编制项目库表、部门预算项目立项审核表、部门项目绩效申报表,按照广元市财政局预算批复执行预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预算计划市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均为优。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经费项。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完成率100%,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代表工作经费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等评价等级为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代表工作经费项目涉及各委(室),在实施过程中以分管副秘书长牵头、各委(室)负责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制订项目方案并编制项目预算,(方案需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签,经费在5万元以上上党组会研究)——组织项目实施(签订合同)——项目实施完毕后报账结算(经费在5万元以上上党组会研究)。

(二)项目管理情况。代表工作经费项目属运转类涉及人大各委(室),在实施过程中以分管副秘书长牵头、委(室)负责人负责的原则,全体干部职工积极配合,通力协作,重大事项纳入“三重一大”范围,提交党组会审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市人大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管理,在支付经费前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支付经费。主动邀请单位主要领导、相关委室进行业务指导,经费管理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人大纪检组、市委巡察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预算执行实行动态监控,无违纪违法现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分析为优。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经济效益完成达标、社会效益完成达标、生态效益完成达标、可持续效益完成达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完成达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代表工作经费项目按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评价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在自评过程和结果未发现问题。

(三)相关建议。

无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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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人大信访工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行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能。

2.依据《宪法》《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组织法》立项。《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六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3.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财务制度管理办法执行。资金来源与预算安排,由市财政局在年初预算安排。

4.所需资金4.5万元,用于开展对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进行督办工作;全国人大及省市人大重要案件督办督查;召开好季、年度信访工作会议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人大信访工作经费

2.项目完成年初绩效目标,完成案件督办、参加培训、接待信访群众、调研考察、信访季度会等工作。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集中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成立自评小组,对照部门支出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比较法,评分等级依次为:优、良、中、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的编制项目库表、部门预算项目立项审核表、部门项目绩效申报表,按照广元市财政局预算批复执行预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信访工作项预算计划市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信访工作项。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均为优。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信访工作项。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完成率100%,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等评价等级为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人大信访工作项目涉及各委(室),在实施过程中以分管副秘书长牵头、各委(室)负责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制订项目方案并编制项目预算,(方案需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签,经费在5万元以上上党组会研究)——组织项目实施(签订合同)——项目实施完毕后报账结算(经费在5万元以上上党组会研究)。

(二)项目管理情况。人大信访工作项目属运转类涉及人大各委(室),在实施过程中以分管副秘书长牵头、委(室)负责人负责的原则,全体干部职工积极配合,通力协作,重大事项纳入“三重一大”范围,提交党组会审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市人大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管理,在支付经费前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支付经费。主动邀请单位主要领导、相关委室进行业务指导,经费管理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人大纪检组、市委巡察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预算执行实行动态监控,无违纪违法现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分析为优。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经济效益完成达标、社会效益完成达标、生态效益完成达标、可持续效益完成达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完成达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人大信访工作项目按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评价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在自评过程和结果未发现问题。

(三)相关建议。

无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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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人大刊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行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能。

2.本项目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广元人大》全年4期、《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全年6期、广元人大调研文集等立项。

3.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财务制度管理办法执行。资金来源与预算安排,由市财政局在年初预算安排。

4.所需资金22.8万元,用于开展对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进行督办工作;全国人大及省市人大重要案件督办督查;召开好季、年度信访工作会议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编制《广元人大》全年4期、《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全年6期、广元人大调研文集等。

2.项目完成年初绩效目标,编制《广元人大》全年4期、《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全年6期、广元人大调研文集(2022年度)500本。宣传先进代表人物,搭建服务保障平台,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人大代表宣传等工作,围绕人大代表职责,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拓宽代表视野,发挥代表作用。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集中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成立自评小组,对照部门支出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比较法,评分等级依次为:优、良、中、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的编制项目库表、部门预算项目立项审核表、部门项目绩效申报表,按照广元市财政局预算批复执行预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计划市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均为优。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完成率100%,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等评价等级为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人大刊物项目涉及各委(室),在实施过程中以分管副秘书长牵头、各委(室)负责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制订项目方案并编制项目预算,(方案需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签,经费在5万元以上上党组会研究)——组织项目实施(签订合同)——项目实施完毕后报账结算(经费在5万元以上上党组会研究)。

(二)项目管理情况。人大刊物项目属运转类涉及人大各委(室),在实施过程中以分管副秘书长牵头、委(室)负责人负责的原则,全体干部职工积极配合,通力协作,重大事项纳入“三重一大”范围,提交党组会审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市人大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管理,在支付经费前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支付经费。主动邀请单位主要领导、相关委室进行业务指导,经费管理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人大纪检组、市委巡察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预算执行实行动态监控,无违纪违法现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分析为优。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经济效益完成达标、社会效益完成达标、生态效益完成达标、可持续效益完成达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完成达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人大刊物项目按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评价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在自评过程和结果未发现问题。

(三)相关建议。

无建议。

15.png


2022年人大监督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行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能。

2.本项目依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立项。

3.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财务制度管理办法执行。资金来源与预算安排,由市财政局在年初预算安排。

4.所需资金43万元,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一要点四计划”中的《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工作;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审议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询和询问;特定问题调查;撤职。让人大监督工作,取得实效,最终使人大的监督工作取得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一要点四计划”中的《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工作;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审议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询和询问;特定问题调查;撤职。让人大监督工作,取得实效,最终使人大的监督工作取得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2.项目完成年初绩效目标,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一要点四计划”中的《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工作;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审议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询和询问;特定问题调查;撤职。让人大监督工作,取得实效,最终使人大的监督工作取得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集中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成立自评小组,对照部门支出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比较法,评分等级依次为:优、良、中、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的编制项目库表、部门预算项目立项审核表、部门项目绩效申报表,按照广元市财政局预算批复执行预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预算计划市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均为优。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完成率100%,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等评价等级为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人大刊物项目涉及各委(室),在实施过程中以分管副秘书长牵头、各委(室)负责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制订项目方案并编制项目预算,(方案需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签,经费在5万元以上上党组会研究)——组织项目实施(签订合同)——项目实施完毕后报账结算(经费在5万元以上上党组会研究)。

(二)项目管理情况。人大监督工作经费项目属运转类涉及人大各委(室),在实施过程中以分管副秘书长牵头、委(室)负责人负责的原则,全体干部职工积极配合,通力协作,重大事项纳入“三重一大”范围,提交党组会审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市人大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管理,在支付经费前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支付经费。主动邀请单位主要领导、相关委室进行业务指导,经费管理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人大纪检组、市委巡察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预算执行实行动态监控,无违纪违法现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分析为优。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经济效益完成达标、社会效益完成达标、生态效益完成达标、可持续效益完成达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完成达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人大监督工作经费项目按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评价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在自评过程和结果未发现问题。

(三)相关建议。

无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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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