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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

发布时间:2023-09-06 18:24    阅读:1093次

9月5苍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明带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贯彻实施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县妇幼保健院、县红十字应急物资储备库、陵江镇东城小学等地,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贯彻实施情况。

调研组指出,近年来,县红十字会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秉持“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积极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在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追赶超越和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调研组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化认识中强化自觉,时刻把党中央号召什么、县委县政府推进什么、人民群众期盼什么、红会能做什么作为谋划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最易受损群体提供更加精准、高效、优质的人道服务。二要牢记职责使命,在服务大局中积极作为,切实发挥好“人道助手”“桥梁纽带”“社会枢纽”三大作用,不断提升红十字会的工作水平。三要加强自身建设,在规范运行中树好形象,坚持依法建会、依法兴会、依法治会,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扩大红十字会工作的影响力,全面促进红十字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调研中,还慰问了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及困难学生代表,并现场观摩了县红十字救援大队水上训练、嘉陵江防溺水设施设备布置等情况。

县领导吴勇、母建容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