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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特定时期集镇建房及其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

发布时间:2023-08-02 10:01    阅读:1249次

针对群众多次呼吁的特定历史时期在集镇建房及其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剑阁县东宝镇人大于今年以来组织县镇人大代表深入调研,并结合实际提出建议。

东宝镇地处剑阁西北,幅员面积66.79平方公里,下辖5个村1个社区,户籍人口4458户11934人。调查显示,东宝镇集镇建房及其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176户,其中:无土地权属来源的占总户数的80%,表现为集镇街道拆退、“5.12”地震灾后重建、“7.23”洪灾重建等。因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给涉及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据了解,剑阁各乡镇场镇均存在这一问题。现就解决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不动产权登记问题化解长效工作机制

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成立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专班,制定针对解决不动产权证登记问题的专项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建立与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牵头部门及各部门职责,定期对有关遗留问题项目进行专题研究、妥善处置,在满足一些基本条件下,确保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顺畅进行。

二、开辟不动产权登记办理绿色通道

建议从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开辟办证工作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按照“先证后税(费)、先证后诉、先证后责”的原则,优先解决群众自建房办证问题,欠缴的税费按照应缴尽

缴、应追尽追的原则进行全额征(追)缴。

三、加大不动产权登记工作宣传力度

积极组织村组干部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对于不动产登记基本法律常识的掌握水平,结合“八五普法”“法律七进”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土地法律宣讲会,帮助农村居民群众提高依法用地意识。同时组建土地资源监管小组,形成土地巡查管理机制,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转让宅基地等不良行为,为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奠定基础。

 

(调研单位:剑阁县东宝镇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