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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督办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办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1:34    阅读:1172次

剑阁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今年来结合民生实事项目推进,确定了关于尽快启动下寺清江中学项目建设的建议”“关于将原托儿所资产划拨给普安幼儿园的议案”“关于加强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综合执法能力的议案”“关于保证粮食产量加大土地复耕力度的建议”4件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件,并由常委会4名副主任分别牵头开展督办。

该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共提出建议97件。其中:农林水、自然资源及生态环保类32件,占比33%;经济建设类10件,占比10.3%;城建交通类14件,占比14.4%;教科文旅卫生类34件,占比35.1%;其他社会事业类7件,占比7.2%。97件建议目前已全部交由县人民政府等38个相关单位研究办理。

围绕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 “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确定的“总抓手”“总牵引”“总思路”,市委“1345”发展战略和县委“1233”执政兴县战略,充分发挥重点督办建议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重点建议督办由相关委室、专门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意见,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制定重点督办工作方案,明确时间、内容、步骤和责任单位。要求工作中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办活动。承办单位落实办理责任和办前、办中、办后“三联系”制度,及时与代表沟通交流,通过座谈、现场办理、邀请代表参加相关调研、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了解代表的真实诉求,并在制定相关政策或开展相关工作过程中,充分吸纳代表合理建议,不断提高建议督办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推动高质量的建议内容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的助力和动力。

重点建议督办要求各承办单位于7月31日前答复代表;对于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至迟不超过9月1日答复代表。目前,该县已完成“关于尽快启动下寺清江中学项目建设的建议”“关于将原托儿所资产划拨给普安幼儿园的议案”2件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

 

(供稿人:何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