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5日—30日,苍溪县人大常委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执法监察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勇牵头,县人大社建委全体组成人员、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参加,县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同志陪同。
本次执法检查主要围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火灾预防及应急救援职责履行情况、消防规划制度落实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消防队伍和消防组织建设情况、消防配套制度、规范性文件制订及落实情况、推进消防事业良性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6个方面重点内容,执法检查组深入6个乡镇、8个县级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部分学校、医院、企业、酒店、超市、农贸市场等,采取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征求意见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为保证执法检查工作的覆盖面,推进工作质效,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与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联动执法检查,对本乡镇贯彻实施《消防法》情况开展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书面检查情况报告。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全县消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构建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
检查组指出,我县消防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还存在部分单位消防意识不强、农村防火基础薄弱、消防装备器材相对落后、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全县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消防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在教育培训、责任落实、投入保障、协调联动、排查整改、查处威慑等6个方面下功夫,有效促进《消防法》的贯彻实施,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服务县委“543”发展方略,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