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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深做实代表工作 有效发挥代表作用

发布时间:2023-06-07 17:50    阅读:8185次

苍溪县人大常委会

 

换届以来,苍溪县人大常委会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重要论述,坚持把高质量做好代表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作重心,按照“为代表建好家、为人民行好权”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转变思路、健全制度、搭建平台、优化措施,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全县代表工作呈现出“路子对、内容实、成效好”的良好局面。

一、建好代表知情知政之家,搭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桥梁纽带。一是建好“家站”促知情知政。按照“建管用并重、软硬件齐抓”的思路,“实打实”建成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联络站135个,将全县2192名五级代表全覆盖进“家”入“站”精准履职,集中开展理论学习、民主议事、矛盾调处等活动,参与代表4800余人次,“家站常用、代表常来、实事常办、群众常赞”成为常态。二是拓宽渠道促知情知政。充分运用苍溪发布、苍溪视角、微信群等新兴媒体,推送政策理论法规、发布人大工作动态、展现人大履职风采,完善代表参与县人大常委会重大活动和向代表通报重大事项机制,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阳光问廉”、旁听庭审等活动130余人次,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更为畅通。三是“双联”互动促知情知政。坚持以“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活动为载体,强化双向工作互动交流,组织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代表议事会”“两会新闻会客厅—人大代表与局长面对面”等活动300余场次,收集转办社情民意630余条,其中11条建议得到县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80余条意见建议成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措施的“干货”,架起了一条“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民意表达渠道。

二、建好代表作用发挥之家,提升“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履职实效。一是搭建为民办事平台,践行代表承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为代表量身定制“五个一”活动菜单,即走访一批选民、参加一次调研视察、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帮扶一批困难家庭和群众、帮助解决一个具体问题,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主动帮扶困难群众、学生3765人,协调解决具体问题460余个,积极筹措便民设施建设、疫情防控等帮扶资金1100余万元,先后涌现出张文杰、杨松先、朱成春、唐明俊、向勇军等一大批履职典型,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人大代表就在身边,其中省人大代表罗洪个人出资700多万元,助力修建一条从黄猫垭至广巴高速木门出口的快速通道,惠及苍溪、旺苍两县10万余群众,流转3000余亩撂荒地建成现代农业产业园,带动588户脱贫户年户均增收8000余元。二是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展现代表风采。瞄准助推县委“543”发展战略实施,在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中深入开展“三联三助”“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等主题活动,组织引导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走在前、干在先、作表率,当好“宣传员”“监督员”“联络员”“战斗员”,涌现出表率助推型、产业引领型、示范带动型代表180余名,荣获国家级表彰3人、省市级表彰26人,其中全国人大代表李君带领白驿镇岫云村“两委”探索“远山结亲·以购代捐”扶贫带富模式,2022年全村人均年收入达3万元以上,将曾经的贫困村发展成为四川首批省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三是搭建问政监督平台,彰显代表作用。以有序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为重点,出台实施意见,完善意见征集、项目推进、全程监督和效果评估“四项”机制,票决出县级民生实事项目22个和乡镇民生实事项目239个,构建起“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督”的票决制工作体系,以看得见、摸得着、可参与的方式推动“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以提升建议办理质效、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为抓手,完善“提、交、办、督”全链条体系,督促承办单位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与代表“三见面”,县乡代表共提出的469件建议在法定时限内全部办复完毕,关于解决县城区学校“大班额”、农村人畜饮水问题等一批代表关心、群众关注的建议得到较好落实,办理工作实现从“重满意”向“重落实”转变。

三、建好代表权益保障之家,增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履职动力。一是坚持服务保障促动,持续夯实代表之“能”。出台《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意见》,列出代表学习、责任、服务、监督“四张”履职清单,根据需要逐步提高代表经费保障水平,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由人均每年800元、500元分别增加至1200元、800元,推动代表工作制度化、履职规范化、活动常态化。实施代表铸魂赋能工程,坚持每年至少举办1次代表履职培训班、每名代表一届内至少集中轮训1次,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培训5期,形成会议集中培训、代表小组分散培训、参加上级人大履职培训、邮寄资料自主培训等培训体系,实现代表培训覆盖面和培训效果双提升。二是坚持监督约束推动,持续强化代表之“责”。健全代表履职公示、动态约束和述职评议机制,出台履职监督量化评价办法,印发《代表履职手册》,推进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设立代表形象展示栏和履职公开栏,推行“述职+评议+整改”述评方式,要求每名代表届期内至少向选民述职1次、至少接受选民评议1次,“亮”明代表身份,“晾”出履职成效,破解代表履职“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三是坚持典型引导带动,持续激发代表之“力”。定期评选表扬优秀建议和建议办理先进集体及个人,在县内主流媒体开办“苍溪发展—人大代表在行动”专题栏目9期,在各级媒体推送60多名人大代表履职事迹,建立代表连任退出机制,坚持把履职情况作为推荐代表连任的重要依据,在换届中推荐连任县人大代表100名,占代表总人数的34.6%,推动代表更好地为民代言、为民履职、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