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切实贯彻落实《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在已延续500多年的县官离任古柏交接制度基础上,近日出台《剑阁县蜀道古柏离任交接制度》,完善剑门蜀道古柏“432”属地分级离任交接机制,进一步落地落实落细管护责任,保护剑门蜀道古柏历史生态遗存。
一是明确“四项”交接内容。对县域内涉及剑门蜀道古柏的下寺、剑门关、汉阳、普安、龙源、白龙、店子、柳沟、武连9镇,明确了古柏离任交接的保护范围、古柏数量、生长状况、濒危古柏救护情况四项主要内容。
二是实行“三级”交接流程。县委书记、县长离任或工作调动时,由县林业局拟定离任交接计划报县政府审核后履行手续。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离任或工作调动时,由乡镇林业站提出移交方案,县林业局复核并组织交接。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离任时,由乡镇林业站建立移交清单报乡镇党委政府,同时将移交资料报县林业局、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中心备案。
三是严把“两级”交接审计。作为我国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与问责和现代离任审计制度的发源地,该县这次出台的制度明确,县级离任,按照广元市审计局关于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相关规定执行;乡镇、村级离任,根据县审计局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在蜀道古柏涉及镇,加强离任交接工作全过程审计监督,确保传好古柏自然生态遗产保护“接力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