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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立法研讨

发布时间:2023-06-01 22:11    阅读:4528次

5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定虓召集市人大法制委、经济委、常委会法工委及市政府办、营商办、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政务中心等条例起草组成员单位,共同会商《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开明出席。

座谈研讨中,市政府办围绕立法必要性、起草原则、过程及主要内容作了汇报,各工作组汇报了各地营商环境调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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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定虓在讲话中强调,营商环境条例是我市首个与经济发展领域直接相关的立法项目,在条例草案起草中,各板块章节内容务必坚持协同整体推进,广泛学习借鉴杭州、苏州、烟台、淄博等先进地区典型经验,最大限度体现我市亮点,充分挖掘我市地方特色,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期盼与人民群众需求。一是坚持目标导向,注重把握立法要求,由经济委牵头,会同法制委、法工委做好统筹,市政府营商办具体负责,与各起草组成员单位在条款内容和立法进度上加强协调,力求内容精细、务实、管用。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研究县区调研、座谈研讨、外出考察等汇总梳理的针对营商环境立法提出的意见建议,同时广泛征集、充分吸纳立法专家、各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代表、群众等多方面意见建议,深入思考完善相关内容、强化相关举措并体现在草案修改中。三是坚持结果导向,要严格遵守立法程序规则、立法技术要求,经前期充分论证后,确保按期高质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条例(草案)审议工作,以良好法治环境助力我市营商环境取得更大实质性建设成果,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撰稿:市人大经济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