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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不断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实践

发布时间:2022-04-11 10:37    阅读:120次

  4月8日,《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施行五周年座谈会召开。截至2022年3月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通过了《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定虓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五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审议通过了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民群众普遍期盼的地方性法规。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在朝天区、昭化区昭化镇设立了2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延伸了地方立法工作触角。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截至3月底,共接收报备规范性文件66件。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地方立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尊重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坚持问题导向,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地方立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拓宽地方立法思路,与时俱进做好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要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不断提高立法水平,让制定出的每一部地方性法规深入人心,人人知晓。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第七届、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专家代表,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分管法制工作负责人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