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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主要精神

发布时间:2011-06-28 11:38    阅读:2835次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省委决定全省市县乡三级于今年集中进行换届。为切实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于2011年6月9日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办了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柯尊平,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渝在学习班上作了重要讲话,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蒲波、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侯雄飞作了工作部署,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文作了辅导报告。与会同志在集中学习基础上,讨论了中央、省委的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交流了各地县乡人大选举工作情况,联系实际对有关重点工作、关键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讨论,对如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分管人事代表工作副主任、人事代表工委主任、选举任免处(科)长或选举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各市州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和干部科长,各市州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和科长;省纪委负责人,省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和处长、省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和处长,省法院政治部负责人,省检察院政治部负责人,省公安厅负责人,省民政厅负责人共170余人参加学习。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浚荣,人事代表工委主任杨元琼、副主任黄天才;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康铭、干部二科科长王健;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龙兆学参加了学习会。现将学习主要精神汇报如下:

    一、柯尊平同志讲话主要精神

    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柯尊平在讲话中指出:这次换届选举,是我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省委十分重视,特别强调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把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抓实抓好,为加强全省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推进四川“两个加快”,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要始终坚持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要将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党委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面工作,保证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要依法组织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主任应由政治立场坚定、法律意识强、熟悉选举工作且在当地有一定威信的领导同志担任。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好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确保选区划分、选民登记、候选人推荐、选民投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得到落实。要制定工作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早作准备,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要正确处理党委推荐与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举和任免的关系。各级党委要切实做好推荐领导干部工作,支持人大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人事任免权。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法,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考察评价干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酝酿协商,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提出符合科学发展要求、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换届人事安排方案。要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和规定,贯彻落实到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要加强对大会选举的组织领导,妥善处理好组织提名与代表提名的关系,通过党组织的工作和党员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让选民和代表理解和支持党委的主张,保证组织安排的大格局依法实现。三是认真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等会议文件。各级党委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审议相关会议文件,落实“十二五”规划,明确科学发展的思路和举措,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委的主张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把科学发展的要求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四是积极支持人大党组织和人大领导同志开展工作。各级党委要同人大党组织一道,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共同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党委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党委的参谋助手作用,与人大有关工作机构、党委宣传部门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要认真把好代表的入口关。

    把好代表入口关是做好换届选举最基础性的工作,各级党委和人大要按照代表职务的基本条件,建立健全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和审查机制,依照法定程序在各个环节上严格把关,确保代表质量。一是要按照中央、省委要求和有关法律规定,在制定选举办法和提出工作要求时,进一步细化明确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把好代表的政治关、素质关。二是要完善组织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机制和程序。党委要充分重视代表候选人推荐工作,用好提名推荐权。要高度重视选民联合提名候选人,把代表职务的基本条件向选民讲清楚,正确引导选民开展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工作。三是要加强对代表候选人的考察了解,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评价,并对代表候选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提出意见。坚决防止有涉黑涉恶等涉嫌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四是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切实优化代表结构,做到“两升一降一保证”,即保证基层代表和妇女代表的比例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代表比例有所下降,少数民族代表、归侨代表比例依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

    (三)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统筹。

    一是要统筹安排换届时间和顺序。按照自下而上、适当集中、党委在先的要求,统筹安排市县乡党委、人大、政府和市县政协换届时间和顺序。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市县乡三级党委换届应在今年内完成,其中,年底前完成市级党委换届,10月底前完成县级党委换届,6月底前完成乡镇党委换届,各地要认真统筹好换届时间和顺利,有序推进换届各项工作。二是要统筹做好人事安排工作。各地要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和保持任期稳定的要求,统筹考虑上下级领导班子,同级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的人事安排和干部配备。三是要统筹换届工作程序。县乡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应尽可能统筹安排、同步进行。

    (四)要特别重视换届选举纪律。

    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是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举措。换届选举工作成败,与换届风气密切相关。中央和省委一再强调,必须坚决防止换届中的不正之风,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已把换届风气列为今年全省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一个专项指标,把换届工作情况和换届风气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严格执行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换届纪律,加强对换届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我们一定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保持高压的态势,始终采取强有力的举措,坚决落实“三在先”、坚决遵守三个“五严禁”,坚决做到“四必查”。要认真贯彻李源潮同志“保证换届风清气正需要书记抓、抓书记”的要求,重点强化书记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负责同志要站上前台亲自抓,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委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好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题谈心谈话。要把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规定公之于众,让党员干部群众都知晓、齐监督。要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和组织人事纪律的学习教育,运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要畅通和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要严肃查处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要迅速受理、深入核查,查实的要及时处理。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当选的,要依法予以罢免,典型案例要及时公开通报,真正做到查实一件、处理一件、通报一件。对换届风气不好、整治不正之风不力,出现严重问题的,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问责。总之,我们一定要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和措施,让投机专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

    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一抓到底,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二、彭渝同志讲话主要精神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渝在讲话中指出:    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我省将在2 011年7月1日至2 01 2年3月31日期间,按照县乡两级同步的原则进行人大换届选举。

    (一)充分认识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

    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这是我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省委高度重视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5月1 8日省委常委会通过了《中共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这一重要文件,做好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对于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全省将有6 000多万选民参加选举,涉及县级政权1 81个,乡级政权45 00多个;将由选民直接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 6万多人,并由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选举产生本级人民政府;县级人大还要选举产生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依法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是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对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面对繁重的选举工作任务,我们必须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增强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自觉性;必须认真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修改后的选举法,探索研究解决选举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动性;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增强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圆满完成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二)认真把握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原则

    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法律性、实践性都很强。因此换届选举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最大特点和优势,也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方面,落实到政治思想、组织人事、换届秩序、选举经费、宣传舆论等各项保障措施上。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机制,建立健全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和审查机制。各级国家机关要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善于运用法律,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党委意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是充分发扬民主。县乡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是发扬人民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步骤。要尊重和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障选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好选民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要组织好各选区选民小组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的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组织好代表候选人与选民的见面活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要注意保障和落实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把发扬民主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中,使县乡直接选举建立在广泛、有序而又坚实的民主基础之上。

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宪法、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等法律的具体实施过程。宪法和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对选举权的行使,选举的组织、程序和方式,国家机构的产生,代表的资格条件要求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工作机构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做好组织选举委员会、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推荐和介绍代表候选人、组织选民投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组织好各类开发区人员参加选举,严格执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产生和任职规定,确保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发现有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做法,应及时纠正。修改后的选举法在代表名额分配、选举工作组织等方面有些新的规定,这对做好这次换届选举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选举法,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保证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三)明确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几个问题

    1、关于统筹安排换届选举时间问题

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通知》精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四川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在2 011年7月1日至20l 2年3月31日期间按照县乡两级同步的原则进行。每个县具体的换届选举时间,由各地按照市(州)各县(市、区)大体一致,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同步进行的原则确定。各地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市、县、乡人大、政府和市、县政协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1]14号)文件精神,统一部署,向同级党委汇报,按照党委的安排来确定换届选举的具体时间。同时,为了方便选民参选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各地应统筹考虑县乡两级人大换届同步进行。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可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在同一时间内分别选举。

    2、关于代表名额分配问题

今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以往选举工作的实践经验,对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我省也提出了四川省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指导意见,对于县乡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有以下意见:一是关于县乡人大代表的总名额。县级人大代表总名额,原则上不再重新确定。乡级人大代表总名额,如人口总数超过9万,可根据人口增长情况,由有关县级人大常委会依照修改后的选举法的规定重新确定,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二是关于县乡人大代表的名额分配。为了更好地反映各行政区域人口分布的实际情况,代表名额分配要以人口数分配为主,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可以户籍人口数为基础,结合人口普查统计数,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

    3、关于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问题

在县乡直接选举中,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是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主持县、乡人大代表选举的机构。修改后的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为了便于各地在实践中贯彻执行这一规定,中央4号文件提出,拟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一般不作为选举委员会成员,保证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稳定性。中央的这一要求与选举法关于选举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是一致的,在实际工作中是有操作性的。一是县、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本次换届选举中不一定都安排担任人大代表。二是可以从不安排担任人大代表的县乡党委负责同志中提名担任选举委员会成员。三是考虑到各地的实际,如果有的县乡领导干部确因选举组织工作需要必须参加选举委员会或者必须担任选举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其后又被提名推荐并依法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可以先行工作,在选举委员会的实际工作基本完成后再依法辞去其选举委员会职务。

(四)切实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与以往历次换届选举相比,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有几个新特点。一是这次换届选举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意义重大,国内外都很关注。二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热情不断高涨,对这次换届选举普遍有着更高更新的期待。三是这次换届选举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复杂多变,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难度加大,有些问题必然会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反映出来。四是在当前国际关系大变革大调整的形势下,境外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图谋,他们惯于打着“民主”、“人权”的幌子,与境内敌对势力相互勾结,企图从我基层选举寻找突破口,进行渗透、破坏和颠覆活动。特别是近些年来,他们千方百计地插手、操纵、利用我国民间自发的所谓“维权”活动,企图挑起群众与党和政府对立,妄图煽动“街头政治”、“颜色革命”。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清换届选举面临的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法律上、舆论上做好充分准备。牢牢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动权,注意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排除一切干扰,确保这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近期需要抓紧做好的几项工作

    (一)贯彻落实好学习会精神,安排部署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二)做好选举培训工作。除省上举办的培训外,各市州也要通过开办学习班、座谈会以及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等方式,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三)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四)落实好选举经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省财政对省内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进行一定的经费补助,各市州也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财政较为困难的县乡给予一定的补贴。

(五)做好上下沟通联系工作。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要及时了解本地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情况,各地要定期上报选举进展情况和动态,交流选举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