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大工作    >>  立法工作

省人大社会委来广开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1-03-12 08:58    阅读:1944次

  3月9日至11日,省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郑树全、省妇联副主席李敏一行来广开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诚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剑阁县、利州区、朝天区的街道社区、乡村、企业、基层妇联组织、维权机构、民政救助管理站、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等,实地察看、深入了解,听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汇报。重点对农村妇女政治权利和财产权益保护、婚姻家庭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人身权利保障及反家暴工作情况等开展深入调研。


  调研组认为,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妇联组织及社会各有关方面,将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教育、舆论等手段,努力保障妇女的政治权利以及劳动、财产等权益,为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促进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积极出台政策措施,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有效保障了广大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各个领域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妇女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同步可持续发展。创新妇女儿童维权“1123”广元模式,有力促进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真正让性别平等落到实处,推动我市妇女事业不断发展进步。


  调研组对下一步更好地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用新的理念创造新的格局,切实维护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更好地推进社会和谐美好、文明进步。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努力破解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