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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广元市城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19-01-09 09:08    阅读:1773次

 

 

      1月7日至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英明、田中文带领调研组深入苍溪县、朝天区、利州区开展《广元市城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

      两天里,调研组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市容环境和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情况、便民服务点设置管理工作情况、违法建设执法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实地调研,并在三个县区分别召开专题座谈会,认真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我市城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现状,进一步理清《条例》制定的基本思路和重点。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各有关单位提出的客观、具体的意见和建议,表示将把这些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将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建议纳入条例中,以促进《条例》早日颁布实施。

      调研组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法制办的牵头下,深度参与,集思广益,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立法过程中,既要抓根本、突出长远,又要抓重点、突出关键,通过《条例》的制定,使我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要高度重视,坚持依法立法,防止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律化等倾向,努力提高立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