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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光志主持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6-11-23 09:54    阅读:1650次

 

  11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主持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英明、田中文,秘书长任利国,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相关委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我市立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了未来五年立法工作事宜,并对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邓光志主任充分肯定了我市一年来立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指出,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是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精神、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是完善国家立法体系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实需要,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大依法履职尽责的现实需要,市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好主导作用,带动全市各级各部门不辱使命、开拓创新,奋力推进广元市立法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邓光志主任要求,一要明确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要不断增强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地在立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要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根据社会发展稳定的需要开展好立法工作,突出广元特色,实现精准立法。二要认真研究制定立法工作流程和未来五年立法规划。要在立法技术、文字表述、工作流程等关键环节上下功夫,切实规范立法工作程序。立法规划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及时修改完善,并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三要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立法机构,实行制定一部法律,成立一个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全面参与到全市立法工作中来。四要抓实抓好近期工作。要及时组织力量抓紧草拟广元市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要及时组织召开未来五年立法规划座谈会,进一步聚智聚力搞好全市立法规划工作。要找准立法突破口、提前谋划,做好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按照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时间要求,倒排工期,抓紧《立法条例》的修改完善工作。要加强全市立法工作的培训、考察学习力度,有计划的提升全市立法队伍素质和能力。要做好立法经费预算申报工作,确保各项立法工作保障到位。(市人大办秘书科姬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