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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调研组在我市开展《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16-02-29 11:37    阅读:622次

  2月25日至26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立法调研组在我市开展立法调研。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教育督导条例》,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县区相应机构一并建立,全市专兼职督学达211人,教育督导经费按规定给予了保障。坚持挂牌督导与集中督导、随机督导与专项督导、教育督导与目标管理“三结合”,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督导体系基本建立。全市划分60个教育督导责任区,选聘170名责任督学开展经常性督导,实现了对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挂牌督导全覆盖,做到了挂牌到位、督学到岗、督导到校,进一步健全了全市责任区督学网络体系。在教育督导工作中,提出并实施了义务教育“四均一强”(均设施、均师资、均机会、均质量和强化学校治理)、“三养”法治模式(以法养心、以法养境、以法养行)等典型做法,得到了省市好评。
  在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教育、编办、财政、人社,苍溪县、利州区教育督导委、教育局,部分学校的负责人和督学代表围绕《四川教育督导条例》文本内容,紧密结合教育督导、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实际,就教育督导原则、内容、形式,编制、资格认定,经费保障,督导权力运用、约束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袁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