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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立法前期准备 推进法治广元建设——全省人大法制工作会议在雅安召开

发布时间:2016-01-07 09:23    阅读:1610次

  12月23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在雅安市召开了全省人大法制工作座谈会。会议深入研究全面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立法法,扎实推进我省设区的市、州开展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总结交流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加强我省地方各级人大的联动,推动我省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陈光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省政府副省长、雅安市委书记叶壮出席会议并致辞。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史志伦就贯彻好立法法,做好新形势下地方立法工作进行了安排。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万国总结了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提出明年工作的思路。会上雅安、绵阳、广元、遂宁、内江等市作了交流发言。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会上作了《加强备案审查 促进依法行政》的交流发言。会议还就《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安排考察了雅安市灾后恢复重建情况。
  陈光志在讲话中指出,一是要努力适应新形势下改进立法工作的新要求。主动服务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大局,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改革发展的法治环境。要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发挥好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法律支撑,推动民生改善事业更好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要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牢固树立正确的立法理念,坚持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把握立项、起草、审议环节的主导。要积极实践如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主导,如果依靠部门去起草,不自觉地就会带一些部门利益,尤其在某些专业方面,法律人才方面,人大去研究有局限,所以必须和组织部门沟通,人大最缺法律人才,党委应重视人大人才队伍建设。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好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主体作用,推动政府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三要积极稳妥推进各市州行使好地方立法权。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州人大常委会近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就是要做好地方立法的准备。要坚持法制统一,把握好立法方向。各地要加强立法需求梳理,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研认真研究,制定市州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要注重体现地方特色,着力解决那些不能或不宜通过全国、全省统一立法解决的问题。他强调,做好立法工作关键在人、在队伍。各地要把贯彻实施好立法法,切实加强立法能力建设作为地方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按照组织法和立法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和完善机构设置,充实配备人员。设区的市和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提高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具有法学专业学历和法治实践经验的人员比例;抓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与立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制定地方立法程序等各项相关制度建设工作,确保制度先行,依法立法。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后,有立法权的主体数量大量增加。要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备案审查的刚性,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史志伦在会议结束时就贯彻好立法法,做好新形势下地方立法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抓住历史机遇,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落实好立法机构,明确人大法制委、法工委的职责,建好立法队伍。二是要搞好立法规划,要与“十三五”规划,与改革发展相结合,加强对立法需求的调研,明确立法的范围,立法的重点,体现地方特色,立良法,立管用的法。三要完善人大立法联系点制度,建立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库,立法听证、评估等工作机制,使立法工作更规范更科学更民主。四要积极与省人大常委会加强联系。设区的地方立法权,在立法的范围,立法的程序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要加强与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在地方立法前的沟通联系,争取支持,共同做好立法工作。
  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的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分管法制工作的副主任、法制委、法工委的同志参加会议。(薛远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