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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5-27 12:51    阅读:1557次

广元市监察委员会关于
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4月19日在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广元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陈宗德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广元市监察委员会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下面,我代表广元市监委报告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立场坚定、态度坚决、行动有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积极支持市监委依法履职,实施有力监督,为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提供重要保障。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正确领导下,市监委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坚持有“伞”必打、有“网”必破,持之以恒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广元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连续6年位居全省第一,群众对扫黑除恶评价连续2年位居全省第一,连续6年入选“全国最安全城市”。中央电视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四川电视台等媒体专题报道广元市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成效,市监委被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一、我市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8年以来,全市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坚定不移将“打伞破网”作为主攻方向,坚持与政法机关、相关行业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78件,给予处分170人,组织处理202人,移送审查起诉21人。
  (一)专班专责重保障,认真部署、统筹推进。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市委书记主抓、监委主任主推、政法委书记主责工作机制,实行上下联动专班专抓,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形成全市“一盘棋”。一是市委市政府带头压责。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打伞破网”工作。市委书记先后20余次专题听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案件查办情况、亲自审定重要文件,以上率下坚定扛牢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党委(政府)“一把手”牵头抓、监委具体抓、部门配合抓的“打伞破网”工作格局。二是监察机关主动担责。市监委全程督导全市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开展,组织公安、政法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50余次,排查问题线索130余件;先后开展8轮全覆盖督导检查,集中约谈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2次。三是部门单位协同履责。市委政法委牵头制定《广元市“六清”行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总表》,每周掐表督办,销号管理,实行周汇报、月排名、季通报;公安、交通、农业、水利、发改、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部门主动聚焦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易发多发点位,查找并及时整改乱点乱象问题。
  (二)务实重行强手段,创新方式、多措并举。注重全面谋划、深度研究、探索创新,坚持“六步工作法”,有力有序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一是提级直办强领导。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提级办理,副科级以上干部问题线索由市监委提级办理,一般干部问题线索由市监委指定县区监委办理。二是异地侦办排干扰。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盘根错节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组织异地侦办、交叉办理。三是同步进入查深入。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组织部门、执法机关、审计机关等“双向移送”问题线索,实现信息互通、线索互移;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同步甄别、同步建立专案组、同步会商案情、同步核查,实现力量共用、资源共享。四是提前介入保质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法检两院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打伞破网”案件的查办、审查起诉;监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坚持审理提前介入,精准研判案情,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确保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政治效应、法治效应和社会效应相统一。五是打财断血不手软。坚持打财断血与“打伞破网”有机结合,建立政法、税务、银行、审计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六是“查追治”齐推进。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一案一治理”,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规范一方。
  (三)精准发力求质效,深挖细查、敢于碰硬。聚焦线索清理、乱象治理、刀刃向内三个重点,突出严实深细,坚持尽锐出战、精准发力,确保全市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一是坚持线索清理“零遗漏”。问题线索一律实行台账式管理,通过建立专门台账点对点交办,召开推进会逐条清理、督办,确保所有问题线索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过程可控、结果可见,防止超期和遗漏。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共办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38件;加强问题线索筛查,从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抽调专门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对公安机关在办涉黑案件实行逐卷调阅、逐卷筛查,紧盯黑恶势力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免予或减轻处罚等关键环节,筛查出问题线索195件,统一纳入台账管理,实现“打伞破网”与扫黑除恶同步推进。二是坚持乱象治理“零容忍”。将“打伞破网”与整治行业乱象结合起来,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招投标乱象、非法营运、滥采砂石等突出问题,联合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推动相关行业自我净化、自我规范。三是坚持刀刃向内“零放过”。始终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清除害群之马,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整治“保护伞”。紧盯关键少数,坚决严查乱权滥权行为打“官伞”,先后出台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的九条措施、重点岗位负责人监督管理办法;紧盯关键领域,结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部署,深查执法司法腐败除“警伞”;紧盯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治“庸伞”,在查处黑恶势力后,不仅追查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还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以严厉问责倒逼履职尽责。
  (四)综合施治促长效,以案促改、标本兼治。紧紧围绕“三不”一体推进,坚持“打防管控”,综合施策,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持续推动标本兼治、长效常治。一是强化宣传引导。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梳理相关知识,印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读本(群众读本)》3万余册,积极组织学习,不断提高对“黑恶乱”问题及“保护伞”的辨别能力,增强斗争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强化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将案件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制作《重拳出击·打伞破网》动漫宣传片,在公交车载电视、人流密集场所播放,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切实营造浓厚警示氛围;制作警示教育片《黑化的公权》,被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转播;组织观看《黑白人生》警示教育片4000余人次,用身边案、身边事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案为鉴,自觉同黑恶势力划清界限,守牢底线。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坚持“一案一剖析”,制定《全市典型案例剖析责任清单》,围绕24个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坚持边打边治边建,针对“村霸”“行霸”等突出问题,制定村(社区)“两委”成员选拔不宜提名人选负面清单及多部门联审制度;自上而下逐级逐单位制定主体责任、权力风险防控、监督责任清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以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和相关行业领域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建立10项长效机制,重点行业领域管理明显加强。
  二、工作体会和存在问题
我市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省纪委监委的有力统筹和市委的高度重视,在于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在于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形成了以下初步认识和体会:
  (一)必须牢牢把“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放在首位。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市监委始终把强化党的领导贯穿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全过程,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得到了充分发挥。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将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纳入全市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并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作为“一把手”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市监委强化谋篇布局、带头履责,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认真研究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高效顺畅的运行机制,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更是一项民心工程,必须打准、打狠、打深、打透。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监委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根本价值取向,坚定不移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专项斗争开展部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惩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实际战果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关切。
  (三)必须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始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监委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定、程序开展工作,在依法依规履职上发挥表率作用。着力打造“铁案工程”,查处的每一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均做到了政治高度、查处力度、法律尺度、情理温度有机融合、有机统一,无申诉、复审复查和退查案件。
  (四)必须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监委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坚持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密切联系配合,攥指成拳、雷霆出击,合力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取得显著战果,充分展现市监委组建以来依法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的生动实践和突出成效,从一个切口展示了我市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正加速转化为治理效能。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市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有效整合运用工作力量还不够,协作配合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后半篇文章”做得还不深入,综合治理效果还不够凸显。三是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市监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重要论述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支持和监督下,以坚如磐石的决心,不断强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实效性。
  (一)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全国扫黑办第二次主任会议安排部署的2022年“十件实事”,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走深走实。强化查办案件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中的引领作用,聚焦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新的四大行业领域,深挖彻查乱点乱象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作为、深入治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持续巩固深化我市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成果,将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法、“四个同步办案法”以及“双专班”“两必问”等好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推动形成“广元经验”。
  (二)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与基层社会治理相融互促。把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与加强基层监督相结合,推进“4321”精准监督机制向基层延伸,持续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深化“派出乡镇片区监察组+乡镇监察室”模式,推动监察工作信息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真正发挥作用;持续深化“阳光问政(廉)”,创新推行“小街问事”、“说事服务+廉情监测”、聘请村级“义务监督员”等机制,加大对“村霸”“行霸”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领域的查处力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黑恶势力“保护伞”,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三)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坚持系统思维,持续加强与政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纵深推进。强化沟通协调,优先办理政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主动跟踪了解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办理情况,深挖彻查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强化数字赋能,借助全国12337扫黑除恶信访举报平台和监察机关12388信访举报平台,加强分析研判,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强化督导检查,从严对标对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联合市扫黑办督导检查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强化建章立制,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源头防范、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等机制,提高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今后工作中,市监委将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守正创新、奋发进取,真抓实干、接续奋斗,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长效化,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