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陈 燕的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夏茂中的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振茂的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贺 斌的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向 军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 敏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王振茂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郁华冰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苟小洲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