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并依法表决通过其成员名单。现予公告。
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何永智
副主任委员:胡元波 李自民(女)
委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王海臣 李 敏(女) 何 辉 宋 健 郭兴利
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 博
副主任委员:隆 腾
委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何 川 张红瑛 张克文 侯 猛 徐兰芳(女)
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主任委员:赵泽中
副主任委员:张大鸿 袁昌军
委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邓加忠 杨宇恒(女) 何兴明 陈 竹(女) 唐 彬
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主任委员:康 铭
副主任委员:姜保国 何晓玉(女)
委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肖兴春 肖晨子(女) 周高鹏 殷扶炯 梁 黎(女)
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主任委员:何开金
副主任委员:李晓东
委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朱玉玲(女) 杜华容(女) 何中波 张 艳(女) 柯 乐
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9月26日